关于印发《天池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3-27 16:26 来源: 天池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类似火灾事故发生,我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力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个人社会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安全问题,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增强安全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深入贯彻国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安全工作各方责任,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严实的作风狠抓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以赴防范化解群众身边的各类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二)强化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按照《南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江县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29号)《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24号)《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再次明确有关行业领域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南府办函〔202336号)等文件规定,认真落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依法履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强化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安全监管,强化部门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三)突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督促各社会单位按照国家消防救援局《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试行)》(以下简称七项措施,见附件1),进一步规范集中充电场所设施管理,维护管理和日常用电检查检测,及时发现、整改用电安全隐患,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抓紧重点工作。〔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2.引导居民规范停放和充电,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并按照七项措施要求做好消防安全管理。〔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3.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为抓手,迅速开展以电动自行车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督促村(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派出所民警、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紧盯住宅区、群租房、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安全隐患,坚决做到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八个严禁(见附件2)。〔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四)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警示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社区广播、村村响等宣传资源,加大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常识和案例警示宣传。深入社区、农村、九小场所、居民家庭开展面对面宣传提示,常态化逐户开展敲门行动,倡导邻里相互安全提示,监督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八个严禁。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全面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牵头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到做好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地见效。

(二)凝聚合力,形成协同监管。各有关单位要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借鉴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经验,加强安全执法上下协作、联动响应。进一步建立完善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管执法,强化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协同作战的监管合力。

(三)强化追责,严格督导检查。此次治理工作将会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内容以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对综合治理措施不实际、责任不落实、治理进度缓慢的单位予以通报,对因整治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防范电动自行车棚火灾事故七项措施(试行)docx.docx

2.电动自行车“八个严禁”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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