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4-02-08 11:18 来源: 县交通运输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2024年春运从1月26日开始,至3月5日结束,共40天。据预测,今年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意愿强烈,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创历史新高。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2024年春运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责任担当,对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做好春运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做好全县春运期间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建设“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系统谋划、全域施策、部门联动,聚焦公众出行服务品质提升、交通物流高效运行、春运安全综合监管,加强运行监测,及时分析研判,有效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美好出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运输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提升运输保障能力,打造“便捷春运”。

1.科学做好春运客流形势动态研判。要统筹考虑春节假期人员大量流动、出行结构调整、社会公众预期和出行心理变化等新形势,准确把握春运探亲流、务工流、旅游流、学生流等时空分布特点,动态研判不同群体、不同时段、不同区域的客流发展趋势,深入分析、科学谋划,强化引导、分类应对、精准施策。

2.保障群众畅通出行。科学合理规划涉路施工项目,提前谋划,提早实施,春运期间原则上不实施涉路施工项目及道路养护工作。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优化干线公路清障布局并实施快速清障,各车站、景区、公路服务区、游客集散中心加强服务区停车引导,防范停车饱和倒灌主线。

3.保障群众便捷出行。要畅通信息渠道,通过电视电话、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方式发布道路出行信息,方便务工人员、探亲人员、高校学生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要加强运力储备,优化运力投放,科学安排班次,适当加密城乡公交和农村客运班线服务频次、延长运营时间,提供赶场车、就医车、旅游车、上学车、春耕车、回乡返岗直通车、预约响应车等专项运输服务,加大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4.确保交通物流持续稳定运行。要充分发挥县乡村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优化春运期间邮政快递企业人力和运力统筹配置,做好寄递服务保障,确保邮政快递网络平稳高效运行。严禁擅自关停、关闭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物流园区、快递物流仓配中心等运营管理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重点物流枢纽运行稳定。

5.保障能源、粮食等重点民生物资运输畅通有序。进一步加强供需对接,强化组织调度,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品需求。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针对突发聚集性传染病感染、恶劣天气、严重拥堵等极端情况,加强应急准备,统筹做好应急状态下医疗物资和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障。全力做好保暖保供能源物资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民生物资运输,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相关单位要科学组织运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高效安全畅通。

6.保障物流运输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加强货车司机、快递员生活保障,“货车司机之家”“快递小哥之家”为其提供必要的休息、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服务和基本医疗救助服务,坚决避免由于服务保障不到位造成从业人员生活困难。

(二)切实强化春运安全平稳有序,打造“平安春运”。

7.持续优化落实春运传染病防控措施。各相关单位及经营者要全面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优化措施,认真做好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游客集散中心、水上服务区和交通运输工具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一线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工作。科学宣传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引导公众出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春运期间,一旦发现聚集性疫情,相关经营者、部门、乡镇要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8.强化突发重点传染病应急处置。卫健部门在春运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常备一支传染病应急处突队伍,实行7×24小时应急响应机制。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原则,完善重点场站从业人员突发规模性传染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并有针对性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出现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应依据相关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科学实施应急处置,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及时调度投用储备运力,确保春运期间重点场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

9.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考虑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春运启动前各交通运输经营者集中开展综合运输春运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闭环销号。重点围绕“两客一危”、城市公共交通、公路网运行、水路客运和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重大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防止风险和隐患演变成事故。全面开展设施设备状况摸底排查,对所有春运车辆(船舶)、设施设备全面开展检查维护,严禁带“病”运行,最大限度提升保障能力。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对所有投入春运的驾驶员全面开展安全培训,重点提升防御性驾驶技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技能。

10.加强综合运输安全督导检查。将安全督导检查贯穿春运全过程,采取部门联合检查、行业自查等多种形式,聚焦大桥长隧、四类重点船舶、邮件快件处理场所、“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安全设施设备状态良好。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监控管理,及时提醒、纠正违规驾驶行为。

11.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合法权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监管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协同监管和执法协作,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擅自涨价、拒载拒运、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客运场站、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监督检查,畅通“12328”服务热线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查处春运期间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积极帮助乘客和司乘人员排忧解难,持续改善春运出行体验。

12.防范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建立健全春运气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有效防范低温寒潮、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对春运工作的不利影响,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相关单位提前将融雪除冰物资、装备摆放至关键点位,及时妥善做好除冰除雪、车辆分流和人员疏散等工作,最大限度防范次生灾害。

13.提高春运应急处置水平。要针对极端恶劣天气、局部聚集性疫情突发、局部超大客流、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交织叠加对综合运输春运带来的影响,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充实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应急运力、应急人员、应急物资等各方面储备,加强应急值守,强化监测预警和实战演练。全力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行为。

(三)全面提升出行服务品质,打造“温馨春运”。

14.用心做好运输服务工作。各客运场站要及时增开售票窗口、自助终端和安检通道,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自助验票等服务。提升改进安检服务,推进客运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旅客换乘效率。优化完善候车服务,确保候车(船)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持续改善登乘服务,为特殊旅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轮椅预约、上下车帮扶等服务,保障登乘顺畅有序。

15.热心做好重点群体出行服务工作。加大“老幼病残孕”等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增设公交爱心专座,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通行等温馨服务。依法依规落实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儿童等重点旅客乘车优待政策,提供购票、安检、登乘等便利服务。

16.用情做好春运暖心服务。各车站、服务区、游客集散中心要设立爱心服务站、志愿服务站等便民服务站点,做好日常保洁,强化服务区对外充电设施设备供给,常备热水机、雨伞、移动式应急充电设备,为候车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保暖等基本服务。要提高运营车辆的卫生水平,保持良好车容车貌;保持票价相对稳定,严禁擅自涨价、拒载短途或半程旅客。

17.持续推进企业纾困解难。要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深入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缓缴、免征客运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资金激励引导作用,积极回应交通运输经营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春运工作领导。为切实做好全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南江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具体负责全县综合运输春运工作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统一安排,统筹做好2024年春运服务保障工作。

(二)明确春运工作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24年春运服务保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力有序做好春运工作。

县交通局:根据春运特点,加强客流预测分析,按照“以客为主、客货兼顾”原则,做好运力储备,优化运力调配,积极应对客流高峰。要加强公(水)路运力投入,适时增开农村客运车辆和客船,方便农村群众出行,及时疏散春节期间积压的旅客,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强化春运交通综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营运、擅自涨价、拒载拒运,“拉客”“宰客”“倒客”、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及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车班变动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科学合理规划在建项目,春运期间尽量不安排涉路施工项目及道路养护工作,保障道路畅通。

县公安局: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管控,强化道路行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障道路畅通。严格审查人车资质,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卫健局:常备一支突发疫情应急处突队伍,指导车站做好日常疫情防控,春运期间24小时应急响应,加强全县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查。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春运期间全县安全的督查指导,牵头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处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

县经信局、商务局:组织做好成品油、节日商品等重点生产生活物资的供应,确保市场供需平稳。协调联系天然气、电力和油气供应企业全力做好保暖保供能源物资供应。

县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全县流通市场价格监管,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县教科体局:合理安排学校放假、开学时间,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出行安全工作。

县气象局:建立健全春运气象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春运期间中短期和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和发布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好国家对运输企业减税降费政策。

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及时跟踪报道春运开展情况,发布春运相关信息。

县人社局、总工会: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营造春运春节温馨和谐氛围。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及时做好县内农民工流向流量监控工作,主动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衔接,组织和引导农民工有序出行。

(三)加强运行动态监测。各部门、乡镇(街道)要提前研究细化春运工作举措,加强动态监测,及时研判当地客流变化趋势,引导群众错峰出行,针对性做好运输服务组织保障,以及重点客流群体出行引导工作。

(四)强化值班信息报送。春运期间,各相关单位、乡镇(街道)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客流运行、气象预警、运输组织等信息,确保传递渠道畅通高效。建立综合运输春运工作日报制度,及时向县春运办报送春运相关信息、工作动态及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五)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要积极宣传春运政策和春运动态,引导公众错峰、安全、有序出行。加强春运工作中先进典型报道,积极宣传一线职工坚守岗位、做好运输服务保障的感人事迹。


附件:1.南江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南江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应急保障预案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附件1

南江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才华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   县府办党组成员

        石 忠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源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柳望春 县总工会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岳云龙 县应急局局长

        黄开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熙成 县信访局局长

        李 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其泷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 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岳 星 县商务局局长

        陈小军 县教科体局局长

        辛 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苏映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弋京毓 县文广旅局局长

        梁晓平 县气象局局长

        孙 鄂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张小林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 康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文锋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何 林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 斌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蒲彦君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主任

        李白原 县公路局局长

        王才能 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主任

        王宗平 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苏 继 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石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康、刘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春运日常工作,联络人:彭爱军,联系电话:0827-8233363。


附件2

南江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应急保障预案

为提高我县春运期间道路旅客运输应急处置能力,确保2024年春运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中央、省、市春运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目标

建立统一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快捷的交通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妥善处置春运期间各类突发性应急运输事件,及时有效疏运旅客,保障春运工作有序开展,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和“属地管理、部门协调”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南江县2024年综合运输春运工作应急保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王才华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指挥长:岳 明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石 忠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源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柳望春  县总工会副主席、民政局局长

          岳云龙  县应急局局长

          黄开敏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熙成  县信访局局长

          李 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其泷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马 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岳 星  县商务局局长

          陈小军  县教科体局局长

          辛 勤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苏映海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何雨燕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弋京毓  县文广旅局局长

          梁晓平  县气象局局长

          孙 鄂  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

          张小林  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 康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文锋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道安办副主任

          何  林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  斌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蒲彦君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主任

          李白原  县公路局局长

          王才能  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主任

          王宗平  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副局长

          苏 继  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指挥部下设春运应急处置办公室于县交通运输局,由石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康、刘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春运应急处置中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预警级别

根据县内各汽车客运站发班车辆断档时间及旅客积压情况,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且车站积压旅客在50人以内时;

2.黄色预警(Ⅲ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且车站积压旅客在50人以上100人以内时;

3.橙色预警(Ⅱ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3个小时且车站积压旅客在100人以上200人以内时;

4.红色预警(Ⅰ级):干线运输车辆断档时间超过正常发班时间4个小时且车站积压旅客超过200人以上时。

(二)应急响应

1.启动Ⅳ级应急预案时,由旅客滞留地客运站报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同意后,由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应急车辆前往旅客滞留地客运站组织疏运。同时,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滞留客运站及对开客运站车辆待班时间协调工作,缩短车辆待班时间。

2.启动Ⅲ级应急预案时,在应急保障车辆不够的情况下,由客运站逐级上报,经县交通运输局研判后,调用部分外地支援运力。同时,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滞留客运站及对开客运站车辆待班时间协调工作,缩短车辆待班时间。

3.启动Ⅱ级应急预案时,由客运站逐级上报,经县人民政府分析研判后,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同时,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做好滞留客运站及对开客运站车辆待班时间的协调工作,缩短车辆待班时间。

4.启动Ⅰ级应急预案时,由客运站逐级上报,经县人民政府分析研判后,调用全部外地支援运力。当运力特别紧张、旅客严重积压时,在确保车辆技术等级和类型等级的前提下,对运行普通线路的客车,由县交通运输局发放加班标志牌,允许其通行高速公路,以缩短运行时间;对严重积压线路,所有运行该方向的存量运力、支援运力和应急运力只运行至对方县级城市后返回,以提高车辆周转效率;县公安部门加派警力,做好客运站秩序维护工作;客运站停止售票,为积压旅客搭建临时候车帐篷,发放矿泉水、方便面等,做好宣传、解释、安抚和退票工作。如积压情况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可向市应急指挥办公室申请紧急调车支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人带队前往旅客滞留地组织抢运。

(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

1.因大雾天气车辆无法正常运行造成旅客积压达到Ⅱ级以上预警级别时,由县公安交警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客运车辆编队进行疏运。

2.遇塌方、泥石流或其他突发性事故造成道路阻断时,要及时将道路受阻情况和改道运行方案报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市应急指挥办公室的改道指令,督促县内汽车客运站发布公告,更改客车途经点。县公路养护抢险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力及设备对受阻路段进行抢修。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的绕行线路时,所涉及的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旅客的解释宣传和退票、安抚等工作。

3.若遇少数人组织春运罢运,扰乱春运秩序影响旅客正常出行时,县交通运输局要及时组织运输公司及客运站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和便民服务等工作,尽快使罢运客车恢复生产。同时,根据需要迅速调集应急运力疏运滞留旅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县公安局等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进行疏散和劝导,防止事态扩大,并逐级向有关部门报告,按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1)少数人带头鼓动、策划,对春运客运票价进行恶意抬价或压价,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秩序的;(2)少数人员带头闹事,煽动人心,强行拦车,阻塞交通,或打、砸、烧车辆,采取过激行为,妨碍党和国家机关正常工作,蓄意制造事端的;(3)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散布不利于春运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信息、制造舆论压力的;(4)不按国家《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在春运期间集体上访、静坐或围堵政府机关造成恶劣影响的。

5.旅客集聚地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好现场,并及时向应急保障指挥部报告。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6.旅客集聚地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护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配合公安部门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应急保障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卫健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

7.旅客集聚地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部门和应急指挥部报告。消防部门要迅速派遣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组织实施救护。

8.发生交通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应急指挥部报告。交警部门要及时启动《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尽快恢复交通。

9.旅客集聚地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防疫、公安等部门要立即对疫病传播区域进行警戒、隔离,对被传染人群进行救护,并做好防疫处理工作。发现“疑似”病人后,就近及时隔离治疗,防止因病人跨地区求医或流动而导致疫情扩散。车站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乘车出行。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禽类及其产品,要立即暂扣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便民原则,提高服务水平

1.各运输企业外借运力须经市、县交通运输局批准同意,方可在我县参加春运。

2.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农村三级客运站可与县内两家专业运输公司签订联网售票协议,按照专业运输公司预售票计划代售各类班线车票。

3.县内两家专业运输企业可在签订联网售票的客运站进行配载,方便旅客出行。

4.当农村三级客运站发生旅客滞留时,由其签订联网售票协议的专业运输公司安排符合春运条件的应急车辆组织疏运。

5.各联网售票点必须设在乡镇所在地的客运站内,设置联网售票点须经县交通运输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6.各客运企业、客运站要严格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点至次日早上6点通行山区三级以下公路行驶,严格落实客运站“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客运班线实名制售检票和三品检查等制度。对行驶高速公路超速20%(其他道路超速50%)以上、超载、凌晨2-5时违规运行、故意屏蔽卫星定位装置的客车,一经查实,车辆坚决停运,驾驶员坚决下岗学习。在站内设立咨询服务台,为旅客的出行需求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县城两家专业运输公司要继续开展好“小红帽”和“青年志愿者暖冬”便民服务活动。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

1.春运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职责:(值班电话:8233363)统筹春运期间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应急保障工作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了解、收集春运工作动态,掌握春运运力的供求情况,受理应急申请,办理应急有关手续,组织协调应急运输保障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其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县应急局:(值班电话:8268097)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救援情况;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紧急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根据授权,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综合监管、协调等工作。

县公安局:(值班电话:8269018)负责维护车站的治安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车站道路畅通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重点做好防爆、防火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其他扰乱治安的行为;在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指令时,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县交警大队:(值班电话:8226122)负责车站及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及全县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制定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预案和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县综合执法局:(值班电话:8269373)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及时增派执法人员维持应急状况下车站周边城区秩序。

县卫生健康局:(值班电话:8222855)接到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后,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车站及旅客紧急疏散点,抢救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单位做好伤员救护工作;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救治等工作,负责车站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8222731)及时掌握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县春运指挥部报告;负责组织应急运力,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调配运力,疏运滞留旅客。

县发展改革局:(值班电话:8222658)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乱涨价、乱收费等行为,及时处理、反馈投诉举报。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值班电话:8222219)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管,及时受理处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222199)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客运站及客货运输企业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县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值班电话:8257556)负责指导辖区内水路运输企业做好春运工作。

县公路局、县公路应急抢险中心、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局:(值班电话分别为:8222925、8234336、8234217)负责做好道路的日常养护、应急抢险、保通保畅及在建工程施工监管等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辖区内春运安全稳定和乡村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等工作。

各汽车客运站:设置农民工专用购票窗口和通道,发生重大事件后第一时间上报县春运办和相关部门,随时报告事件动态;全力维护车站秩序,引导救援工作有序开展;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备足运力。

(三)强化应急准备,保障应急安全

1.执行应急任务的驾驶员,应技术全面、思想稳定,并具有跨省运输和夜间驾驶经验。

2.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做好应对恶劣天气所需的防滑链、三角木等器材,御寒、保暖、抗饥、常用药品等物资的准备工作,以便应急时使用。

3.各客运企业要对执行应急任务驾驶员及客运站管理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旅客疏导、救援技能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类人员处置应急情况的能力。

(四)其他应急保障要求

1.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配合。执行重要应急任务时,应指定相关领导跟车随行指挥,以保证应急任务圆满完成。

2.应急运输车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的相关单、证、牌、卡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发,并与客运站驻站人员签发的派车通知单及其他出站手续同时使用。

3.县交警大队要切实加强路面监控,确保应急运输车辆运行安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经营行为的管理,确保旅客有序出行。

4.县春运办公室要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合理安排运力,并做好春运统计工作,及时为应急指挥部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依据,确保春运工作万无一失。

5.担负应急任务的运输企业,要备足运力、科学安排,并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

6.启动应急预案时,担负应急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反应迅速,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保证通信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

六、责任追究

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贻误时机造成滞留旅客上访、群访及其他治安事件和不稳定因素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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