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公示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使用科学规范、预防接种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拟对我县2022年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条件
1、药品(疫苗)集中采购交易系统公布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省级集中采购中标的所有非免疫规划疫苗;
2、近5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廉洁、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方面的问题。
二、 遴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我县疫苗采购领导小组针对疫苗生产厂商资质、产品资质、疫苗冷链运输、供货情况、产品质量及效果评价、副反应处理、退换货承诺等重点内容,根据《南江县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根据遴选工作组评定结果择优选择供应厂商。
三、相关事项
(一)提交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企业、产品资质材料(见附件1)
2.遴选现场材料:凡有意愿申请在我县使用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应向县疾控中心质管科提供《南江县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信息收集表》(见附件3)、疫苗说明书复印件、反映生产企业规模、知名度、信誉、体现产品优势及产品质量服务承诺书等纸质资料。提交纸质材料采用活页夹或塑料夹等方式按顺序整理成册,加盖疫苗生产企业印章。另需提供《南江县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信息收集表》汇总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一同交到县疾控中心质管科。
非免疫规划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疾控中心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核实发现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
(二)提交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过期将视作放弃。
(三)为便于遴选工作组遴选评审,提供正本1份(加盖企业红色印章)和副本1份,外用档案袋、封条加盖印章密封。
(四)所有参评生产企业必须确保可及时、稳定供应疫苗。
(五)咨询及材料接收:南江县疾控中心质管科(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康福巷2号,电话:0827-8222779)。
附件1.企业、产品资质材料附件1.docx
附件2.南江县2022年度拟遴选第二类疫苗目录附件2.docx
附件3.南江县2022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评审信息收集表附件3.docx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