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选条件
本项目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南江县财政局核准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组织形式为分散采购,特招选3家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事宜。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2.2 建设地点:南江县境内
2.3 项目规模:对陈家湾等19座小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整治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完善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6月。
2.5 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整合资金。
2.7 代理招标估算金额:代理1:577.71万元,代理2:579.11 万元,代理3:583.78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等级:申请人的资格等级不作要求。
3.2 申请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 个(0至3个)水利工程类分类项目业绩。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08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至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0%(0至100)。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招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申请人参加招选
申请人可在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免费下载招选文件。凡有意参加招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并同意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8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发出招选公告之时起至2020 年 06 月
01 日10 时00 分(申请截止时间。从发布招选公告之日起至申请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招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在南江县水利局河湖管理保护中心现场报名。
5. 随机选择中选人
5.1 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随机选择,地点为南江县水利局12楼会议室。
(1)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资格等级不作要求的除外);
(2)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3)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申请人提供第3款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5.2 申请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的,招选人不予受理。
5.3招选人通过现场采取合格法方式随机选择3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5.4 随机选择在申请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有关监督人员现场监督下进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南江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cnj.gov.cn)和巴中日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地 址:南江县南江镇朝阳新区光雾山大道457号
邮 编:636600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0827--8882930
传 真:0827--8222437
2020年05月27日(上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