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0 14:22 来源: 政府办

县发改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

根据南编发〔2020〕43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本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提出加快建设全县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措施。组织开展全县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金融政策、自然资源政策和生态环境政策。推进融入“一带一路”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目标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港澳地区除外)和对口支援工作。

(八)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全县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粮食、食糖和食用油等应急储备规划和救灾物资储备建议。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核查粮食收购价格、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执行情况。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负责能源行业管理,拟订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发布能源信息。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加大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重大政策的研究和争取,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等。组织实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建立振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制度和机制,统筹组织争取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推进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协调解决老区振兴发展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统筹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统筹实施西部大开发、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工作。协调铁路、机场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天然气勘探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县发改局将坚定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推动“项目投资突破跨越年”“营商环境优化年”等行动落地落实。

(一)更加重视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习近平经济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指导经济工作。固化“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任务,开展专题学习10次以上。坚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网络舆论管理和队伍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招投标、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

(二)更加重视经济比拼。坚持周监测、月调度、季分析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行业领域专项调研分析,及时协调解决三次产业推进的具体问题,实现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细化分解重点行业经济贡献19项支撑指标,确保实现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不低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固定资产投资、社消零、规上工业增加值等支撑、协调性指标增速“保二争一”目标。

(三)更加重视上争支持。深度研究国省重大政策、规划,紧盯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西部大开发、新基建、新型城镇化等战略,加大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等利好政策争取。

(四)更加重视党政同责。加强对政策性粮油出入库及日常保管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直接责任。印发《南江县粮食应急预案(试行)》,监督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6000吨县级储备稻谷轮换,开展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和粮食安全及购销领域监管工作,加强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建设,切实开展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工作,持续抓好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

(五)更加重视民生实事。加大对中省财政衔接资金争取力度,加大对2022年实施的以工代赈在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后期管护的力度,总结提炼典型案例,争取被国家、省发改委和央视主流媒体报道。加大以工代赈方式的宣传力度,力争有更多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力争争取以工代赈项目3个、中省以工代赈资金1300万元。

(六)更加重视突破跨越。以市委“一二三”计划为统揽,落实好“四字策略”,实施好“双年行动”,开展好“三大攻坚”,持续“项目为王”,坚持“两个提高”和“三量齐升”,攻坚“项目投资突破跨越年”,确保年内新增储备项目600个、总投资1200亿元以上。225个市县重点项目年度完成投资283亿元以上,争取更多投资运行红榜和“红榜”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入库260个、总投资300亿元以上。常态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简易村庄审批、乡村振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节能降耗、稳供保价、禁毒防艾等重点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县发改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1个股室,下属管理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均未独立预算、独立核算,收入和支出都纳入县发改局统一预算管理。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6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长赡人员2人),比2022年年初增加在职人员5人(其中:新参公1人、调入4人)。供给车辆1辆。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发改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1270.5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4.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2.49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人数比2022年增加5人,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长赡人员生活补助调标,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51.6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项目支出390万元,是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390万元;本级财政新增项目支出75万元,分别是:重大课题调研经费6万元、重点项目牵头工作经费6万元、节能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双碳推进工作经费15万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经费5万元、价格监测工作经费8万元、项目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团队工作经费30万元、(上级财政安排);保留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42万元,比2022年减少13.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资金1.17万元 ,其中: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发改局2023年收入预算127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5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发改局2023年支出预算127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41万元,占60.08%;项目支出507.15万元,占39.9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县发改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270.56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4.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年初预算人数比2022年增加5人,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长赡人员生活补助调标,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22.49万元。二是新增项目支出451.65万元,其中: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390万元;本级财政新增项目支出75万元,分别是:重大课题调研经费6万元、重点项目牵头工作经费6万元、节能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双碳推进工作经费15万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经费5万元、价格监测工作经费8万元、项目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团队工作经费30万元、(上级财政安排);保留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42万元,比2022年减少13.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资金0.15万元 ,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0.1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0.5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38万元、农林水支出3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6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发改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0.56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74.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22.49万元,2023年年初预算人数比2022年增加5人,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长赡人员生活补助调标,增加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二是项目支出增加451.65万元,其中:上级财政项目支出390万元,是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390万元;本级财政新增项目支出75万元,分别是:重大课题调研经费6万元、重点项目牵头工作经费6万元、节能宣传工作经费5万元、双碳推进工作经费15万元、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经费5万元、价格监测工作经费8万元、项目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团队工作经费30万元、(上级财政安排);保留项目2023年预算金额42万元,比2022年减少13.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资金0.15万元 ,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0.1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4.45万元,占54.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17万元,占7.33%;卫生健康支出33.38万元,占2.62%;农林水支出392万元,占30.88%;住房保障支出57.56万元,占4.53%。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 418.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 年预算数为 115.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改局开展财政综合业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业(款)事业运行(项)2023 年预算数为160.66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 年预算数为19.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 73.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5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45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为事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为行政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92万元,主要用于: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390万元,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驻村第一书记支出2万元。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 年预算数为57.5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县发改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县发改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基本支出76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公用经费8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情况。运转类项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特定目标类支出505.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完成县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粮食执法工作、推进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涉纪涉案价格鉴定工作、上派省发改委学习锻炼工作经费、节能宣传周工作经费、双碳推进工作经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经费、价格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攻坚团队工作经费、南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长赤镇红顶村)、重大课题调研和重点项目牵头工作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县发改局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7万元。2023年初部门预算没有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如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比2022年减少1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原因: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5万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万元,用于公务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比2022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原因: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底,县发改局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县发改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空调机;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08.71万元。其中:县节能监察中心车辆1辆19.5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9.15万元,无房屋,使用办公用房屋产权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四)预算绩效情况。2023年财政厅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1269.3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676.56万元;基本公用经费3个,涉及预算85.68万元(含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4.37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505.15万元。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表1)

      2.部门收入总表(表1-1)

      3.部门支出总表(表1-2)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表2)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表2-1)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表3)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表3-1)

      8.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表3-2)

      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3-3)

      10.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表4)

      1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表4-1)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表5)

      13.政府采购情况表(表6)

      14.社会购买服务情况表(表7)

      15.部门整体目标绩效表(表8)

      16.部门项目目标绩效表(表9)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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