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08 09:50 来源: 政府办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健全机制,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成效明显。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改革,南江在社会救助确认权审批下放试点中,逐步探索建立“三个三”(明确三个主体:领导主体、牵头主体、责任主体;坚持三个原则:政策不变、标准不降,注重实效、精简优化,民主公开、客观实际;抓住三个建设:信息比对、救助制度、救助系统)审批机制,做到了对象精准,达到惠民便民,实现程序优化、资料减少、审批科学,有效杜绝了“政策保、关系保、人情保、死亡保”的现象。截至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共22501户49336人,低保标准农村达到390元、城市达到590元,累计人均补差标准农村达到182.3元、城市达到386.7元,充分发挥了巩固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作用,稳步提升困难群体年人均收入。

(2)不断探索,养老服务开创新局面。养老服务是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南江民政不断探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做法、新途径,开创了养老工作新局面。一是社会化养老破僵局。2021年,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将新建成的赶场敬老院委托县交投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突破了养老服务政府兜底的僵局,全部运用社会资本进行营运,为全县的养老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提质量。自居家养老服务实施以来,南江不断探索新经验、总结新成效,采取大数据分析、有资质的三方评估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方式、跟踪监督、绩效评估。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全面加强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累计为全县8万余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五助”服务。三是医养结合初具规模。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和慢性病的快速增长,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多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使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现实压力,老年人的康复、护理服务的实际情况,在全县医疗结构中积极探索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医疗、资产资源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护理、康复、辅助、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全县现已建成医养结合养老机构3家,为120名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3)优化服务,绿色殡葬推进有力。殡葬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南江始终聚焦“殡、葬、祭、宣、治”五个重点,优化服务、提升质量,殡葬改革工作得到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和群众的拥护。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南江建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主要召集人的殡葬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等24个县级部门在殡葬综合改革中的职责任务,适时召开殡葬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有力解决了殡葬综合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构建了责任体系,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抓住整治重点,成效较为明显。有机结合省市殡葬领域乱象整治活动,大力开展“豪华墓、天价墓、违规占地墓、经营性殡葬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历时近两年时间的深入摸排,对发现的“未经省市县民政部门批准开展经营性殡仪服务、违规收取火化证工本费”等问题,督促民政、公安、司法、发改、住建等县级部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依法关闭了黄金村一社擅自修建殡仪服务场所和取缔了经营性殡仪服务活动,殡葬领域乱象基本得到根治。三是规范服务收费,群众认同度显著提升。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证、论证,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南江县殡仪馆理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0〕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殡葬领域收费项目及标准,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得到全面提升。四是强化殡葬宣传,传统观念大转变。有效利用乡镇社工站职能和志愿者作用,在城乡社区内大力开展“仁孝四川●绿色殡葬●平安清明(春节、中元)”等活动,大力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殡葬信息提供、协助居民治丧等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与居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由“群众找机构”为“社区送服务”的转变。在清明、春节等祭祀活动较为集中的时间,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有机结合环境保护,落实专人在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公益性公墓、有偿服务墓地等地方,劝导治丧、祭奠人员不燃放鞭炮、冥币、花圈等影响环境治理的祭祀祭奠用品,形成了用鲜花、网络等方式寄托哀思,传统殡葬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五是惠民殡葬推进有力,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严格执行《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惠民殡葬享受对象,补助标准。自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执行以来,共有369名享受惠民殡葬政策补助资金36.34万元。

(4)倾情而为,专项行政管理质量提升。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档案,配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474人。全县共有孤儿104人,艾滋病感染儿童5人,特困供养儿童5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5人,贫困家庭儿童536人,农村留守儿童18316人。截至目前,发放孤儿生活费119.79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60.23万元。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实现了全市通办,历史婚姻数据录入工作有序推进,办理结婚登记2986对,离婚登记316对,补发结婚证件1848对、补发离婚证39份,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13件。社会组织管理:完善了审查标准,切实加强了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2021年新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3家,社会团体1家,社会团体变更5家,民办非企业变更5家,社会团体注销5家。

(5)全力以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成效明显。紧扣“四大任务”,坚持“六个导向”和“三重融合”,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脱贫成果持续巩固。设立防返贫补短帮扶专项基金2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防止返贫项目资金200万元,争取到账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08亿元,成功筹办全国加强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现场教学,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做法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刊载推广。18个东西部协作项目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回头看”,常态监测易返贫致贫三类户250户845人,防止漏测失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硬化涉改村直连道路426.1公里,完成旅游连接路77.1公里,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补短44处,新改建电网线路233.4公里,新建农村厕所184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三是便民服务持续优化。设置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点223个,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等制度机制,将全县106所学校构建为10个办学联合体,建成县级医疗次中心2个、医养结合服务机构3家、养老育幼机构13家。为民服务全面优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四是示范带动持续加强。打造“长赤—红光、大河—兴马、公山—桥亭”3个“三重融合”工作示范片,46个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凸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总体进度达92%,正加紧筹备预评估。连续10年实现粮食丰产丰收,圆满承办全省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五是科学划分持续发力。始终坚持“顺向优化、发展导向、中心聚集、因地制宜、底线管控”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征求部门、乡镇、“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初步形成了初选方案。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会、2次意见征求会、1次专家论证会、2次领导小组会对方案进行论证优化,拟定将全县划为光雾山文旅康养发展片区等6个片区,设立光雾山镇等8个中心镇,贵民镇等8个副中心镇。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7个,其中独立预算事业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

纳入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南江县社会福利院

2.  南江县殡仪管理所

3.  南江县救助管理站

4.  南江县敬老院管理所

5.  南江县婚姻事务所

6.  南江县社会捐赠物资接收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7729.77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85.09万元,减少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纳入本年预决算,民生资金无预拨。




(图1:收支柱状图)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772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07.56万元,占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21万元,占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77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99万元,占4%;项目支出16954.78万元,占9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729.7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85.09万元,减少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纳入本年预决算,民生资金无预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36.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861.13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纳入本年预决算,民生资金无预拨。



单位: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07.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48.33万元,占95.6%;卫生健康支出29.59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600万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29.64万元,占0.2%,其他支出122.21万元,占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7607.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98.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决算为6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决算为7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69.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5.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9.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4.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本单位一直没有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是公车改革单位,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因此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主要是严格中央八项改革,杜绝浪费,公务接待大多安排在机关食堂。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次,共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来南江检查民政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具体内容包括:市民政局等单位来南组织“道德银行”创建验收餐费1080元,省民政厅来南调研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生活补助餐费1080元,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领导来南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餐费2050元,省民政厅来我县调查刘文信访事项接待费1310元,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来南开展新型社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试点调研接待费1620元,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来南开展边界联检接待费837元,市民政局来南督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接待费510元,支接待省民政厅卢攀登一行来南调研殡葬服务及农村公益性墓地等专项整治工作接待费476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22.2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17万元122.06万元,比2020年增加2.11万元,增加1.73%。主要原因是下属单位临聘人员经费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是车公车改革单位,无单位自有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特困供养金、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基本支出收支相等,项目支出执行进度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特困人员供养金””困难残疾人补助资金”“高龄津贴”等2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特困人员供养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28.28万元,执行数为202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县地处边远山区,本级财政财力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16万元,执行数为18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通过“一卡通”发放到个人,存在多次发放仍然失败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经办人员录入时准确核对相关信息,社保卡丢失时及时补办,未开通时,通知相关人员及时开通,提高发放成功率。

(3)高龄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20.43万元,执行数为92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存在高龄老人已死亡而基层经办人员申报不及时,导致多领津贴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基层经办人员每月核实后及时上报。

(4)城市低保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51.58万元,执行数为125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县地处边远山区,本级财政财力弱。下一步改进措施: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5)临时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5.88万元,执行数为235.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金

预算单位

南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028.28万元

执行数:

2028.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28.2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28.2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特困人员全县约3000人,发放率100%
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

特困人员全县约3000人,发放率100%
切实保障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增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低保金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现行低保标准差额发放

农村500元/人,城市700元/人

农村500元/人,城市700元/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特困人员全县约3000人

特困人员全县约3000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救助政策兑现率100%

救助政策兑现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

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100%

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

预算单位

南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816万元

执行数:

181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1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816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户籍低保对象享受的基本生活补贴落到实处

保证了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户籍低保对象享受的基本生活补贴落到实处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等级为一级和二级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约8201人,标准100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约8251人

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约820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251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发放率100%

发放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元/人/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切实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切实保障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切实保障了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95%

≥95%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高龄津贴

预算单位

南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920.43万元

执行数:

920.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20.4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20.43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证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落到实处

按月足额发放高龄补贴,切实保障了老年人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总人数,总资金)

享受高龄补贴人数约10803人

享受高龄补贴人数约10803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总人数,总资金)

发放率100%

发放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总人数,总资金)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80-89岁50元/人.月;90-99岁100元/人.月;100岁以上500元/人.月

80-89岁50元/人.月;90-99岁100元/人.月;100岁以上500元/人.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总人数,总资金)

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总人数,总资金)

满意度100%

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低保金

预算单位

南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51.58万元

执行数:

1251.5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51.5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51.5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范围,保障了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城市低保人数全县约3500人

城市低保人数全县约3500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救助政策兑现率100%

救助政策兑现率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低保金以户为单位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现行低保标准差额发放

差额发放

差额发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城市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促进社会和谐

城市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促进社会和谐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不断完善低保制度,更好的保障低保人员生活

不断完善低保制度,更好的保障低保人员生活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100%

满意度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临时救助

预算单位

南江县民政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35.88万元

执行数:

235.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5.88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35.88万元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解决困难群众家庭因病、意外事件导致的家庭生活临时性困难

解决困难群众家庭因病、意外事件导致的家庭生活临时性困难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人数

全年救助约2000人

全年救助约2000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救助政策兑现率

工作完成100%

工作完成100%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限内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救助对象

按规定时间发放

按规定时间发放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救助制度

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临时救助制度不断完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情况

解决困难群众家庭因病、意外事件导致的家庭生活临时性困难,保障基本生活,增进社会和谐

解决了困难群众家庭因病、意外事件导致的家庭生活临时性困难,保障基本生活,增进社会和谐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满意度100%

满意度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选择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评价报告公示,《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乡镇敬老院运营经费。

18.老年福利:高龄老人的津贴支出。

19.殡葬:五保等贫困群众死亡火化经费补助支出。

20.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1.临时救助:解决困难群众临时性困难支出。

2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五保等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23.其他农村生活救助:精简退职老职工县级补助支出

24.其他优抚支出: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

25.两新组织经费: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民政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组成。南江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福利股7个股室;下辖救助站、捐赠站、福利院、殡管所、婚管所、敬老院管理所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

2.机构职能。根据南编发〔2020〕15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三是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四是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五是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六是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七是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指导和福利彩票管理工作;八是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人员概况

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人数共36人,年末在编实有人数3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人数21人。

(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021年民政工作的思路是聚焦主业主责,对标先进,不断完善困难居民兜底保障政策,加快打造综合养老体系,全面夯实基层社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一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改革工作,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机制,不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二是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慈善事业,严格落实残疾人关爱政策,强化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管理,强化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加大慈善工作力度。三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界线地名管理,纵深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全力抓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全面深化基层治理工作,严格地名管理有序推进界线勘定,持续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四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稳步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五是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殡葬服务水平,继续抓好婚姻登记管理,切实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

(三)部门整体支出概况

2021年度总计收入25138.66万元,其中部门年初结余资金2102.51万元,本年收入1772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07.56万元(年初批复预算拨款收入11998.59万元,预算调整数为17607.56万元,决算数为17607.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21万元。本年支出177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9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37%,项目支出16954.7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63%。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7729.77万元,与2020年19714.86万元相比减少1985.09万元,减少10.07%。其中基本支出收入77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0.82万元,公用经费124.17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6954.7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1年总支出177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0.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4.17万元),项目支出16954.78万元。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为774.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3.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1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

2021年民政局专项经费支出16954.78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3.79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65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05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1400.85万元(包括特困供养资金),临时救助193.2万元,特困供养207.83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590万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6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22.2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工作制度。为加强业务工作管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信访接访制度、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2.纪律制度。为加强对各项工作办理的纪律约束,制定了民政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3.财务制度。为加强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定了局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财务审批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存量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机构管理制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审核审批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等。

4.内控制度。为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单位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强化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了涉及内部控制管理的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六大领域相关制度,梳理了全部工作流程,制作了流程图,设置了岗位并明确了岗位职责及流程说明。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预算编制。在年度预算编制中,严格按照财政印发的预算编制口径和标准编制人员经费,根据上年度项目支出情况,结合部门重点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突出重点的原则打紧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部门预算,预算编制依据充分,符合本部门工作实际需求。

2.绩效目标设立。我局对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补助等21个预算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对2021年重点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绩效指标结合部门工作实际,设立了工作目标,绩效目标设立完整,符合项目业务工作实际要求,可行性强。

3.绩效目标监控。我局年初预算的项目为专项工作经费或特定人员经费,制定了资金使用支付审核审批程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进度进行资金计划申报,资金支付严格审核审批流程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管理规范,制度建设完整,形成了长效机制。

4.绩效评价。年度结束后,各业务部门对2021年度的主要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形成了总结报告,根据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对整体支出和各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依据完整,客观、公正。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单位无政府性债务,每月按要求政府债务管理系统进行零报告。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2021年预算政府采购计划8.26万元(不含项目),实际完成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在内的采购166.75万元,政府采购完成率100%。

3.“三公经费”使用。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接待次数,对无实质意义的来人来客不予接待;我单位无公务车,无因公出国等事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2021年度无预算支出。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21年度无预算支出。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来南江检查民政工作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0人次,共计支出1.42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民政局等单位来南组织“道德银行”创建验收餐费1080元,省民政厅来南调研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生活补助餐费1080元,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领导来南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餐费2050元,省民政厅来我县调查刘文信访事项接待费1310元,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来南开展新型社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试点调研接待费1620元,汉中市南郑区民政局来南开展边界联检接待费837元,市民政局来南督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接待费510元,支接待省民政厅卢攀登一行来南调研殡葬服务及农村公益性墓地等专项整治工作接待费4760元。

4.资产管理。我局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在资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全部录入,新购资产同时进行了账务处理,按规定计提折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账数据一致。

5.信息公开。2021年度预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主要工作、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计划、绩效目标等内容。2021年决算批复后,按规定及时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主要工作完成情况、预算及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评价情况等。

6.依法接受审计及财政监督情况。南江县2020年至2021年9月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主动接受财政监督检查。

(四)综合绩效情况

1.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立项程序合规,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工作轨迹资料齐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服务对象当事人双方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健全机制,社会救助改革试点成效明显。通过一年多的试点改革,南江在社会救助确认权审批下放试点中,逐步探索建立“三个三”(明确三个主体:领导主体、牵头主体、责任主体;坚持三个原则:政策不变、标准不降,注重实效、精简优化,民主公开、客观实际;抓住三个建设:信息比对、救助制度、救助系统)审批机制,做到了对象精准,达到惠民便民,实现程序优化、资料减少、审批科学,有效杜绝了“政策保、关系保、人情保、死亡保”的现象。截至目前,全县城乡低保共22501户49336人,低保标准农村达到390元、城市达到590元,累计人均补差标准农村达到182.3元、城市达到386.7元,充分发挥了巩固脱贫攻坚的兜底保障作用,稳步提升困难群体年人均收入。

(2)不断探索,养老服务开创新局面。养老服务是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南江民政不断探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做法、新途径,开创了养老工作新局面。一是社会化养老破僵局。2021年,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业专业化、社会化水平,将新建成的赶场敬老院委托县交投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突破了养老服务政府兜底的僵局,全部运用社会资本进行营运,为全县的养老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提质量。自居家养老服务实施以来,南江不断探索新经验、总结新成效,采取大数据分析、有资质的三方评估等方式,不断优化服务方式、跟踪监督、绩效评估。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全面加强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累计为全县8万余名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五助”服务。三是医养结合初具规模。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和慢性病的快速增长,一些“老年病”的常发、易发、多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使传统的养老模式面临现实压力,老年人的康复、护理服务的实际情况,在全县医疗结构中积极探索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模式,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医疗、资产资源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护理、康复、辅助、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全县现已建成医养结合养老机构3家,为120名老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3)优化服务,绿色殡葬推进有力。殡葬改革持续深入推进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南江始终聚焦“殡、葬、祭、宣、治”五个重点,优化服务、提升质量,殡葬改革工作得到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认可和群众的拥护。一是构建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南江建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主要召集人的殡葬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等24个县级部门在殡葬综合改革中的职责任务,适时召开殡葬综合改革联席会议,有力解决了殡葬综合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构建了责任体系,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抓住整治重点,成效较为明显。有机结合省市殡葬领域乱象整治活动,大力开展“豪华墓、天价墓、违规占地墓、经营性殡葬服务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历时近两年时间的深入摸排,对发现的“未经省市县民政部门批准开展经营性殡仪服务、违规收取火化证工本费”等问题,督促民政、公安、司法、发改、住建等县级部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依法关闭了黄金村一社擅自修建殡仪服务场所和取缔了经营性殡仪服务活动,殡葬领域乱象基本得到根治。三是规范服务收费,群众认同度显著提升。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听证、论证,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南江县殡仪馆理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0〕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殡葬领域收费项目及标准,群众的满意率和认可度得到全面提升。四是强化殡葬宣传,传统观念大转变。有效利用乡镇社工站职能和志愿者作用,在城乡社区内大力开展“仁孝四川●绿色殡葬●平安清明(春节、中元)”等活动,大力开展殡葬政策宣传、殡葬信息提供、协助居民治丧等便民利民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与居民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由“群众找机构”为“社区送服务”的转变。在清明、春节等祭祀活动较为集中的时间,大力宣传绿色殡葬理念,有机结合环境保护,落实专人在殡葬管理服务机构、公益性公墓、有偿服务墓地等地方,劝导治丧、祭奠人员不燃放鞭炮、冥币、花圈等影响环境治理的祭祀祭奠用品,形成了用鲜花、网络等方式寄托哀思,传统殡葬观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五是惠民殡葬推进有力,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严格执行《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惠民殡葬享受对象,补助标准。自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执行以来,共有369名享受惠民殡葬政策补助资金36.34万元。

(4)倾情而为,专项行政管理质量提升。儿童关爱保护:建立完善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档案,配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474人。全县共有孤儿104人,艾滋病感染儿童5人,特困供养儿童5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5人,贫困家庭儿童536人,农村留守儿童18316人。截至目前,发放孤儿生活费119.79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60.23万元。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实现了全市通办,历史婚姻数据录入工作有序推进,办理结婚登记2986对,离婚登记316对,补发结婚证件1848对、补发离婚证39份,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13件。社会组织管理:完善了审查标准,切实加强了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把关,2021年新登记注册民办非企业3家,社会团体1家,社会团体变更5家,民办非企业变更5家,社会团体注销5家。

(5)全力以赴,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成效明显。紧扣“四大任务”,坚持“六个导向”和“三重融合”,扎实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脱贫成果持续巩固。设立防返贫补短帮扶专项基金2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防止返贫项目资金200万元,争取到账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08亿元,成功筹办全国加强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现场教学,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做法被国家乡村振兴局刊载推广。18个东西部协作项目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回头看”,常态监测易返贫致贫三类户250户845人,防止漏测失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基础设施持续完善。硬化涉改村直连道路426.1公里,完成旅游连接路77.1公里,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补短44处,新改建电网线路233.4公里,新建农村厕所184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三是便民服务持续优化。设置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代办点223个,全面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等制度机制,将全县106所学校构建为10个办学联合体,建成县级医疗次中心2个、医养结合服务机构3家、养老育幼机构13家。为民服务全面优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四是示范带动持续加强。打造“长赤—红光、大河—兴马、公山—桥亭”3个“三重融合”工作示范片,46个示范点,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凸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总体进度达92%,正加紧筹备预评估。连续10年实现粮食丰产丰收,圆满承办全省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五是科学划分持续发力。始终坚持“顺向优化、发展导向、中心聚集、因地制宜、底线管控”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征求部门、乡镇、“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初步形成了初选方案。组织召开了3次专题会、2次意见征求会、1次专家论证会、2次领导小组会对方案进行论证优化,拟定将全县划为光雾山文旅康养发展片区等6个片区,设立光雾山镇等8个中心镇,贵民镇等8个副中心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预算编制程序合规,信息准确,动态调整及时,年初目标任务明确,专项预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目标绩效完成较好,资金管理制度健全,使用较为规范,制度执行较好,支出控制严格,支出范围合规,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全额编制少加之压缩一般公共经费后导致经费不足,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

3.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4.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达到资金预期目标。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仅支付43万用于高龄津贴。

(三)改进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前期调查研究,进一步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情况和进度;

3.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合理调整支出进度。

附件2

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

评价报告

一、财政政策概况

(一)政策依据。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9〕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19〕99号)和巴中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巴市民发〔2019〕61号)要求文件。

(二)政策绩效目标。申报政策绩效目标内容是否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充分体现国家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政策落实及管理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制定政策制度与上级政策是保持一致,严格遵照上级政策执行,保障措施是规范有序。

(二)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等文件精神,县财政及时将中央和省级各专项资金拨付到,全部拨付到位。提早谋划、根据发放标准,业务上严格审批、财务上及时发放,做到了不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1103万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

2021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1017万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支出。县本级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929.12万元,资金共计2946.12万元。

2021年度,根据年初预算,认真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本年14049.12万元,其中,发放城市低保金1251.58万元,农村低保金10196.14万元,特困供养金2028.28万元,临时救助金235.88万元,慈善救助金78.89万元,孤儿生活费130.28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68.07万元,流浪乞讨人员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三、政策绩效

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要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时间节点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使救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0%。

1.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统筹;

3.临时救助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

5.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持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6.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促进其成长,使其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

四、财政政策效益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对于到户到人资金按月足额发放,完成了年初计划的既定目标,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团结稳定。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2021年度享受城乡低保49948人,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7.71%。特困供养2672人,临时救助4067人次。孤儿纳入保障范围108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6人。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100%。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纳入监测范围率100%。

(2)质量指标。

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390元/月,城镇低保59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1400元/月,分散供养孤儿900元/月;集中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00元/月,分散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00元/月;农村特困供养510元/月;城市特困供养770元/月。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30%。临时救助水平逐年提高。全面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比例100%。孤儿认定准确率100%。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认定准确率100%。

(3)时效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收到30日内完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按时发放率100%。接到流浪乞讨人员求助信息响应在5分钟内核实救助。

(4)成本指标。

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实现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执行当地支出标准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

通过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实施,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帮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返。为自愿到救助站求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率100%,增进社会和谐稳定。

(2)可持续影响。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政策宣传,困难群众政策知晓率90%,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

根据财政政策特点,下级部门只能按照上级部门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我局严格执行上级政策,把国家救助政策落到实处,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通过此次自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自评得分91分。

六、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在对救助对象的认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尽最大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在低保对象的评定上要充分利用共享平台资源,畅通举报途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全部清理。

(二)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县准备加大民政服务工作力度,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川学习,提早谋划全年资金,按时发放各项补助资金,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水平。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南江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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