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2020-06-04 17:24

根据《预算法》及《南江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南财预〔2019〕52号)规定的预算口径,我局编制了本单位部门预算,现将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2020年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南编发〔2011〕37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制度,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四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是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

九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办法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是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处理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

十一是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

十二是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1.开拓创新,落实疫情防控惠民政策

(1)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面落实疫情期间社保缴费免、减、补和援企稳岗、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等支持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开展形式多样的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线上招聘活动,帮助企业减少用工成本。系统开发临时性应急公益性岗位保障充实防疫力量、开展“送政策、送服务”走访慰问活动助力企业开工复工、提供暖心服务保障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

(2)保障防疫人员权益。加强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对因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加大对医疗卫生人才的激励管理力度,督促落实疫情防治一线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增加带薪休假时间等政策,开通疫情防控单位紧缺医护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绿色通道。

(3)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大力实施“春风行动”线上就业援助月暨就业扶贫“网络招聘月”活动,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要求,改进求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单位招聘等组织形式,全面推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险、行政审批、工伤认定与待遇支付、劳动能力鉴定、社保卡服务、劳动保障监察等业务网上经办,确保线下服务不见面、线上服务不间断。

2.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形势

(4)实施就业创业提升行动。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开展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坚持产业、企业、创业、就业“四业”并举,坚持岗位、培训、政策和服务“四个精准”,支持工业企业稳岗及结构调整,支持灵活就业、新业态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多渠道充分就业,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扶贫,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1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75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5)扎实推进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摸清培训对象技能需求和意愿,科学设置培训专业、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引进优质培训机构,探索线上职业培训,推进新型学徒制和以工代训等“工学一体”的培训模式,加强过程监管,强化成果转化,确保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对技能的需求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意愿,力争年内完成各类培训3000人次。

(6)持续保障困难人员就业。重点针对城乡零就业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低保五保等特困群体,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鼓励支持企业吸纳就业、见习岗位过渡安置、创业扶持带动等方式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进一步挖掘援企稳岗、社保补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红利,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困难企业员工工资待遇。力争年内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5800个(含疫情防控临时性应急公岗2800个)、开发见习岗位50个、扶持创业60家。

(7)全力促进返乡创业兴业。深入实施优秀农民工回引培养工程,大力开展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认真落实促进返乡下乡创业22条措施,做好项目咨询、开业指导、项目推广等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支撑引领作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宣传发放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创业奖补政策,帮助创业者成功创业;培树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典型,力争返乡下乡创业500人,创办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经济实体130家。加强创业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力争创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

3.筑牢底线,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8)夯实全民参保计划。建立未参保人员动态管理台账,开展有针对性的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扩面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引导具有稳定收入的城乡居民、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全县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77万人、1.29万人、29.65万人,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61万人、2.44万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7%以上。

(9)加强基金风险防控。认真落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规定,盯紧特定人员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失业保险基金补贴享受、财政专户储存等风险点,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深化现金业务、手工办理、社银人工报盘“三个全面取消”,逗硬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重要敏感岗位不使用编外人员和财务业务对账三项基本制度。支持社保基金全省统一投资运营。推动建立社保领域重点失信行为“黑名单”管理制度。

(10)逗硬落实社保政策。完成全省统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运行,持续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和“中人”待遇兑现政策的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中央基金调剂制度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待遇调整政策。做好2015年底锁定被征地农民社保欠费清收工作,完成市下达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历史欠费2020年度清偿任务。全面落实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社会保险各项优惠政策。

4.务大局,实施人事人才提升行动

(11)全面实施招引基层人才计划。认真贯彻落实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10条措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转岗招聘等支持人才服务基层政策,深入实施“巴山优才计划”“人才特招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招引人才专项计划,补强偏远地区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缺口。

(12)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按照县委、县政府行政区划改革安排部署,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进一步规范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聘用、合同管理、年度考核、人员流动等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表彰政策实施,加快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同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进度。

(13)持续强化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评聘,全面落实全省加强基层专技人才队伍建设各项政策,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专家服务基地,组织各县级部门实施省市级专家下基层活动,深入实施“四大片区专业技术人才研修项目”“国家和省级高级研修培训项目”,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能力。做好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加强省优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享受国贴专家服务工作,依托“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实现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5.强化治理,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4)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制定全年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计划,建立根治欠薪工作成员单位学习培训机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规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劳务派遣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

(15)狠抓农民工治欠保支工作。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主管领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排查,摸清欠薪隐患,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专项检查,强化对各类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监管,对建筑项目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劳资专管员、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加大行刑衔接、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制度的落实力度,开展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16)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合理配置资源,整合队伍力量,将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两家机构合署办公,全面推行“集中受理、一站办结”制度,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大力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进程,实现系统办案率达100%。

(17)着力推进创新维权执法手段。积极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公益律师和社会监督员进工地”活动,积极探索构建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平台,狠抓欠薪治理,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利用“互联网+智慧人社”,创新执法手段,进一步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全域宣传劳动监察法规知识,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开辟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加大域外维权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及其他合法权益。

6.精准发力,确保脱贫攻坚完美收官

(18)加大扶贫力度巩固脱贫成效。全面摸底摸清2016年以来享受贫困家庭劳动力公岗、技能培训、创业奖补、就业扶贫载体建设等实施和受益情况,及时将未享受相关政策的贫困户优先安排纳入就业扶贫帮扶计划,力争年内开发贫困公岗2400个、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500人、引导贫困劳动力创业50名、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4个、稳定输出转移贫困劳动力1.9万人次,持续加强与缙云县的协作交流,高质量开展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确保2020年脱贫考核圆满收关交卷。

(19)强化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就业扶贫15条措施,深入推动“三位一体”就业扶贫模式,动态完善“一库五名单”,大力实施就业扶贫援助行动和东西部劳务协作扶贫行动,实现返乡创业带动一批、劳务协作输出一批、扶贫车间吸纳一批、公益性岗位兜底一批,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

(20)纵深推进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认真做好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工作,按规定落实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逐步提高待遇水平。

(21)巩固提升挂联帮扶工作实效。坚决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总体要求,“队伍不散,人员不减”,持续做好局驻村工作队成员后勤保障,切实履行挂联帮扶职责,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积极协助村两委规划乡村振兴战略,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和发展规划,持续巩固脱贫成效。

7.固本强基,全力打造温暖法治人社

(22)强化法治人社建设水平。深入推进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全面依法行政,开展“七五普法”和“八大提升”活动,分层次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牵头做好“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改进和优化政务服务能力,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和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行政审批、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政策理论研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3)妥善处理来访群众诉求。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稳定和群众工作,密切关注重点领域和特殊利益群体,妥善处理企业改制遗留问题、征地问题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化解、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方面信访问题,强化排查预警,有效破解信访难题,坚决防止演变升级为极端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努力提升群众对人社部门工作的满意度。

二、部门概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与5个直属单位(南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劳务办)合署办公,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按单位性质分类主要包括局机关、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5个预算单位,预算供给人员41人,供给车辆1辆(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他事业单位3个(人才服务中心、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劳务办)。2020年核定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机关工勤4人,参公管理10人,事业编制1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78.07万元,比上年575.99万元增加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07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78.07万元,比上年575.99万元增加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17万元,占总支出90.16%,项目支出56.90万元,占总支出9.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8.0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5.99万元增加2.08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因人员调整及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33.52万元,因驻村工作队及其他专项工作经费调整项目支出增加35.60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6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8.07万元,比上年增加2.08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因人员调整及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等原因基本支出减少33.52万元,因驻村工作队及其他专项工作经费调整项目支出增加35.60万元。

(一)基本支出。521.17109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51.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1.91万元,绩效工资39.78万元,津贴补贴107.4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3.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08万元,奖金10.23万元,住房公积金32.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26.5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98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0.146万元,其中:办公费0.86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3.75万元,劳务费5.8万元,工会经费5.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0万元,福利费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万元。

(二)项目支出。56.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5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合署办公事业单位、“三支一扶”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才招考(聘)工作经费4.30万元;扶贫攻坚驻村工作经经费4.60万元;就业创业工作经费4.50万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经费3.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经费5.80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4.30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费4.30万元;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3.20万元,“金保网”网络租赁费7万元,“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1.40万元,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经费13.5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8.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8.5万元减少0.3万元,降低3.5%,其中:

(一)公务出国经费。2020年单位无出国(境)计划,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3.75万元,较上年预算3.9万元减少0.15万元,降低3.8%。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相关规定编制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万元,较上年预算4.6万元减少0.15万元,降低3.3%,原因是: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只减不增的相关规定编制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2万元,主要是:印刷服务及设备采购,其中:印刷服务支出6.6万元,购买办公设备等支出3.6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总额3157.12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890.73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91.56 %,通用设备、家具用具266.39万元,占8.44 %(其中,车辆17.98万元,占 0.56 %)。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1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56.9万元。包含:驻村工作经费4.6万元,人才招聘工作经费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整理经费6.8万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经费3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4.3万元,就业创业工作经经费4.5万元,“金保网”网络租赁费7万元,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3.2万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专项经费4.3万元,“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1.4万元,劳务基地建设工作经费13.5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1.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收支预算总表

2.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支出预算总表

3.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收入预算总表

4.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5.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

8.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款级明细表

10.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11.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3.南江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4.南江县人社局2020部门绩效项目支出预算表


2020年人社局预算公开表.xls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