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团结乡人民政府及机关部门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具体内容需查阅《团结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涵盖了本政府的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行政决策、工作动态、信息、其他信息等非保密的所有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政府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索取有关信息。

  二)公开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网上公开地址:团结乡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nj.gov.cn/public/column/6599291?type=2

  指定地点为:团结乡党政综合办公室0827-8259003南江县团结乡兴裕社区200、乡档案室及其他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除《条例》规定主动公开的和不允许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团结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具体如下:

  (三)主动公开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四)目录编排体系南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南江县团结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南江县团结乡兴裕社区200

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冬季: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联系电话:0827-8259003

  (二)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团结乡人民政府受理机构领取《团结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2.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受理流程


    ()收费标准

  1.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项目的成本费用。

  2.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举报:团结乡人民政府,通讯地址:南江县团结乡兴裕社区200号,联系电话:0827-8259003,邮编:636626。

(二)行政复议:南江县人民政府,通讯地址:南江县光雾山大道朝阳段6号党政中心3楼,联系电话:
0827-8222268,邮编:636600。
    (三)行政诉讼: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通讯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文治大道中段,联系电话:0827-3369016,邮编:636063。

附件:团结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