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部门决算

2020-09-10 09:12 来源: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作者: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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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 08月30 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附件..................................... 19

附件1............................................ 19

附件2............................................ 21

第五部分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及流转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房产管理体系。
   3、负责全县商品房销售网上签约、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和合同纠纷处理;负责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和租赁市场管理。
   4、负责全县城乡房屋产权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等。
   5、负责对全县房屋测绘、评估、安全鉴定等中介机构的成果审核认定工作。
   6、负责商品房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工作。
   7、负责对城市新建商品房的白蚁预防;承担白蚁危害的灭治职责。

8、负责全县所有房产产籍档案资料收集、立卷、保管、利用和编研、统计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隶属于县住建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产权产籍管理股、物业和房屋管理股、白蚁防治研究所、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

2019年年初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1人,均属财政全额供养人员。2019年年末实有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工作调离一人),均属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房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70.71万元,比上年137.52万元,同比减少增加了33.19万元,增加24.13%,主要增加原因是项目人员经费增加等元。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7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71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7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71万元,占74.88%;项目支出43万元,占25.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1.42万元。与2019年275.0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66.3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137.52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了33.19万元,增加降25.1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3万元,占9.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万元,占3.68%;城乡社区支出137.74万元,占81.77%;住房保障支出8.78万元,占5.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万元,占100%。其中:

(一)2019年单位无算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决算不变。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8年决算1算的0.8万元下降0.3万元,下降37.5%。

(三)单位公务用车编制一辆(白蚁防治工程车),2019年决算支出排1.2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用于全县白蚁防治及灭治。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支出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9.6万元,主要是采购白蚁防治药品2吨。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现有白衣防治工程车车辆一辆,原值22万元。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43.2万元。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南江县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未实施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指发展改革日常业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依法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12.住房保障支出:指依法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本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南江县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房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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