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4 15:17 来源: 政府办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卫生监督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南编发[2007]42号)的通知规定,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消毒产品、生活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母婴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血供血行为;承担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医疗卫生监督。一是以依法执业在线自查为抓手,重点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方面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超医疗机构级别开展手术及未按规定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的行为。二是加强医疗废物、预防接种及疫情监测报告等传染病防治监督,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接入医废在线监管平台,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严防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善引起感染暴发;特别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和疫情监测。三是持续开展放射卫生、母婴保健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放射人员依法开展放射诊疗;强化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坚决予以从严查处。四是开展医疗美容监督,主要检查医疗美容机构是否超备案登记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主诊医师和护士是否取得相应资质、主诊医师和护士是否取得培训或进修合格证书及知情同意告知、医疗文书书写和保存等。五是加强血液安全监督。对临床用血机构、血液透析及单采血浆站等进行监督,对违规采浆的行为按照《四川省单采血浆站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不良执业记分。六是常态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对厂区环境、产品是否达标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产品生产合法合规。

(二)公共卫生监督。一是以住宿、美容美发、KTV 及200m以上的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监督重点,结合日常巡查掌握的情况,明确重点区域、重点对象。以量化分级管理为抓手,对实施承诺制后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事后监督,将控烟、防艾纳入必须监督内容。加强对小理发店、小旅店的卫生监管,进一步提升卫生许可办证率,对拒不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二是以传染病防控为核心,加强对学校卫生的常态化监督。以传染病防控、学校自备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监督为检查内容,要求学校将结核病的筛查纳入学生和教师健康体检项目,且将中高考体检出现结核病等传染病的学校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指导和督促学校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防止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三是以水质抽检为载体,围绕乡镇大型供水站、水质不合格单位开展重点监督。加强部门协作,对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上年度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重点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立案处罚。

(三)职业卫生监督。一是以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监督对象,主要从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二是通过查阅职业病危害企业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评价报告与现场查看企业实际状况相比对,对报告与实际不符的,倒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规范等问题。

(四)大力推进“双随机”监督抽检。在国抽、省抽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县级“双随机”监督检查,以2022年监督及处罚情况为依据,明确2023年“双随机”重点监督对象、“回头看”监督对象及随机监督对象,确保各监管领域抽检比例整体不低于30%。对“双随机”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单位坚决予以查处。

(五)以专项促进规范执业。一是高压态势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打击药店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黑诊所、各类游医、假医、及各类非法开展中医诊疗活动、医疗美容活动等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非法行医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卫计监督协管员前哨作用,强化与公安、市场监管、电视台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打击,加大处罚力度,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移送的坚决予以依法移送。二是持续开展“小诊所”集中治理及医疗乱象专项治理。主要查处是否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是否未取得处方权开具处方的违法行为;打击医疗机构伪造、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或个人伪造、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义诊”名义实施医疗诈骗或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式招揽患者;打击非医疗机构和非医师擅自开展近视矫治等眼科诊疗服务和医疗机构使用质量不合格的眼视光产品、医疗器械,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六)公共卫生专项。一是3月中旬开展KTV专项检查,以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为重点,对去年未整改的场所予以行政处罚。二是5月中下旬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专项检查,对档案建立、清洗消毒及检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做好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抽检工作,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查处;三是6月底开展游泳场所全覆盖专项检查,重点对场所、人员证件及公示、清洗消毒、档案建立及卫生设施设备的设置等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水质抽检,并对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查处;四是9月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五小行业及医疗行业的合法合规情况,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查处。五是开展饮用水专项监督,特别是重大节庆活动(如云顶茶文化、光雾山避暑节、红叶节等)监督检查景区供水站水源卫生防护情况、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和公示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涉水产品的索证索票情况、水质的消毒和卫生检测情况。

(七)职业卫生专项。督促纳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21家用人单位全面落实治理要求,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对于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不能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的(如噪声),治理企业必须采取个体防护、减少作业时间等管理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水平,并切实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并且我大队要收集相关治理资料留存档案。以企业员工职业健康意识、职业健康素养水平和职业病防护意识显著增强为目的,到2023年底至少完成纳入治理企业总数的50%。

(八)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政治大学习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系列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增强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敢担当、有效率”意识,提升党员干部大局观、执行力。 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推进新一届支委各项工作,开展好“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九)强化稽查信访工作。一是持续抓好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监督员规范着装、执法程序、证件使用、执法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稽查。二是严把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关,所有一般程序案件在调查终结前必须经稽查人员稽查后方进入下一程序,且将稽查贯穿于始终,及时避免执法过错行为。在案件办理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严禁漏罚、轻罚等处罚不当情况发生。每半年开展一次案卷集中评查,组织集中分析探讨,以提升办案水平。三是畅通投诉举报路径,确保年内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做到有记录、有处理、有反馈,查处及时率、结果反馈率均达到100%。四是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执法人员全面推行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对执法监督检查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落实专人统一集中管理相关影像资料。

(十)突出宣传信息工作。严格按时、按质、按量保证各个平台的数据采集,确保监督信息和处罚情况及时录入。利用各类宣传日时间点,强化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同时结合各自业务工作特点,突出工作中的重点、亮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及时将工作动态形成新闻信息并报送至上级部门及各类网站。

(十一)提升能力建设。一是有效提升案件质量,全年要求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上精益求精,办出高质量、高要求案件,并力争评选为省、市、县优秀案例。二是持续推进会前学法、专题培训、外出参训等形式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理论业务学习。利用现场执法检查等契机进行执法技能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素质能力建设。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8人,供给车辆1辆。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属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行政办公室,市场监督科,许可审查科,稽查科共4个科室。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310.81万元,比上年减少16.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45万元,占总收入99.5%,上年结转1.35万元,占总收入0.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310.81万元,比上年减少1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5万元,占总支出99.5%,项目支出1.35万元,占总支出0.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0.81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以及一般支出压减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45万元,上年结转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8.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05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0.81万元,比上年减少16.6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调出以及一般支出压减等。

2.支出结构情况。基本支出309.45万元,占总支出99.5%;项目支出1.35万元,占总支出0.5%。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给职工发放工资及津补贴,支付五险一金以及办公等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结构情况。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

2.支出结构情况。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309.4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63.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2.81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52.01万元,奖金67.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9.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7万元,生活补助2.08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09万元,住房公积金23.05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46.12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4.56万元,差旅费12.46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3.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6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1.35万元(2022年结转)。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0万元。

2023年无特定目标类支出预算。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5万元,与上年相比预算总额减少1.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支出压减。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支出压减。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减少1.3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支出压减。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资产配置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资产配置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目标绩效整体支出310.81万元,其中2023年度预算基本支出209.45万元,2022年度结转项目支出1.35万元。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个行政运行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本单位无发展类项目。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307004南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大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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