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理表

发布日期:2019-10-23 10:51信息来源: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理表
填报单位: 南江县医疗保障局
部门名称 项号 事项名称 实施主要依据 服务对象 备注
大项名称 子项名称
县医保局 1 异地就医管理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 法人、自然人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名单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  
2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退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清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
市医保局制定政策,县社险局经办
3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关系转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
 
医保关系转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
 
4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信息维护 医疗保险个人权益电话号码新增和更改 目录上有,平台上没有运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际工作中不涉及此事项的运行办理。 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
 
医疗保险个人权益查询 目录上有,平台上没有运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际工作中不涉及此事项的运行办理。 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
 
县医保局 5 定点医药机构管理 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其他组织  
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查询 《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4号) 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其他组织  
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信息变更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

  〔2000〕6号)
法人、其他组织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  
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

  〈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2000〕4号)
法人  
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

  (终止)服务协议管理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劳发

  〔2000〕6号)
法人、其他组织  
暂停服务协议管理的定点

  医药机构申请恢复定点服务协议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其他组织  
    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县医保局 7 生育保险待遇

  申报支付
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

  医疗费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社险局经办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社险局经办
生育期间并发症发生的

  医疗费用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社险局经办
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应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社险局经办
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社险局经办
8 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74号) 自然人、法人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人员减少申报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法人 社险局经办
单位新增人员参保登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员)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法人 社险局经办
单位新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其他组织 社险局经办
参保人员医保在职转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社险局经办
参保人员医保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社险局经办
9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信息变更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法人  
县医保局 10 医疗保险缴费申报 单位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申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省本级职工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川劳社医〔2001〕24号) 法人 社险局经办
个人医疗保险缴费接续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医〔2000〕27号) 自然人 社险局经办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 收入申报(参加职工医疗

  保险、生育保险人员)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法人 社险局经办
趸缴职工基本医疗

  保险费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 社险局经办
11 打印单位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打印单位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生育保险参保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人 社险局经办
12 社会救助服务管理 医疗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自然人  
备注:凡属社险局经办的业务均未移交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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