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与
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13 11:17 浏览量: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县政府办公室在第三方监测机构技术监测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网上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人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有61个县政府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南江县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发布集州街道办事处、长赤镇、正直镇等30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就业领域、社会救助、涉农补贴、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义务教育、食品药品、税务领域等9个公开领域内容。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要求检查发现,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更加规范,均能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层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巴府公开办函〔2023〕2号)文件精神要求,监测整改县政府网站错敏信息189条,外链、错链160余条。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转发国、省、市重要政务信息27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一是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未认真领会国、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照考核指标主动作为,导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个别栏目应更新长期未更新,如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元潭镇、高桥镇等。二是发布信息不规范。部分单位未按照政府网站的信息审核发布规范,认真审核读网,导致发布信息存在一文多字体、空格乱放、胡乱换行、红头文件、时间表述错误、标题问题、内容不完整、文不对栏目、附件链接错误等,如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信息审核不严格。部分单位信息发布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在发布的信息中存在表述错误、错别字、表述不严谨等问题,如“南江文旅”微信公众号、“健康南江”微信公众号、“平安南江”微博。个别政务新媒体设置信息自动转载,忽略信息审核和信息的实用性,导致每天更新的信息很多,浏览量却很少。发布缺少原创性,几乎都是转发国、省、市和其他同平台新媒体的相关信息,原创信息量少、创新性低、效果差,如“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等。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每日读网制度,加强对发布信息表述性错误、不规范简称、多字少字、错别字等问题的审核并及时纠正错漏,杜绝政治错误和严重表述错误,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加强对转载信息的审核,严防转载存在错别字的信息。

(二)全力做好日常运维。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按要求及时转载相关重要政务信息,及时受理、按时反馈网友信件留言、征集结果,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有序运行。对于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资质、服务能力、人员素质,核实管理制度、响应速度、应急预案等,确保服务人员技术水平能够满足运行要求。

(三)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结合通报中指出的问题,查找原因,对标整改,举一反三。要全面自查本单位发布的信息是否存在格式不规范、红头文件、泄露个人隐私等,通报中涉及的单位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县政务信息办(党政中心421室;联系人:党文润;联系电话:0827-8221339);

附件:1.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

      2.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

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

名称

问题描述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部分栏目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

南江县公安局

南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分栏目应更新长期未更新

南江县水利局

南江县乡村振兴局

高桥镇

元潭镇

南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已发布信息与栏目实际要求不符

高桥镇


附件2

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

名称

类别

问题描述

南江发布

新浪微博

未及时转载重要政务信息

魅力南江

微信公众号

未及时转载重要政务信息

平安南江

新浪微博

已发布信息的存在错敏信息。

南江文旅

微信公众号

已发布信息的存在错敏信息。

健康南江

微信公众号

已发布信息的存在错敏信息。

南江县退役军

人事务局

微信公众号

检查时间两周内,无原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