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5-10 11:33信息来源:本站 浏览量: 字号:

编号:2024051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编号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南房他证南江县字第20130010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

预告抵押

南江镇米仓山大道成投滨江一号

 

 

 

 

 

 

 

 

 

 

公告单位:南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