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全因保管不善,将南国用(2008)第28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权证南江镇字第4577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学全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