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注销

发布日期:2024-09-12 16:32信息来源:县社保局 浏览量: 字号:

社会保障卡注销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县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是否收费

认证等级需求

实名认证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行使方式

依申请行使

特别程序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必须到现场原因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审批结果样本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详细地址:南江县红塔大厦14楼1428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827-8223141;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827-12345;

 

实施主体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7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行使层级

县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事项状态

在用

数量限制

基本编码

002014010009

实施主体编码

115137220088382460

实施编码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10009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1000901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居社区名称

村居社区代码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居民身份证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复印件

电子材料格式

jpeg

来源渠道

申请人自备

来源渠道说明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A4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居民身份证样式.docx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1.《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规程(试行)》【规范性文件】第三十五条: 因持卡人在省内持有多卡需注销多余卡的、超过社会保障卡领取期限未领卡的,或因持卡人死亡、出国(境)定居、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备注

 

材料名称

社会保障卡

材料形式

纸质

材料必要性

必要

材料类型

复印件

电子材料格式

jpeg

来源渠道

政府部门核发

来源渠道说明

人社部门

纸质材料份数

1

纸质材料规格

A4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是否容缺

是否减免

减免模式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社会保障卡样式.docx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1.《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规程(试行)》【规范性文件】第三十五条: 因持卡人在省内持有多卡需注销多余卡的、超过社会保障卡领取期限未领卡的,或因持卡人死亡、出国(境)定居、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备注

 

受理条件

因持卡人在省内持有多卡需注销多余卡的、超过社会保障卡领取期限未领卡的,或因持卡人死亡、出国(境)定居、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时长

转外时限

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审批结果。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办结

0个工作日

0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法规类型

条例

条款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

第十六条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常见问题

1

:如何对社保卡进行注销?

:在省内其他市州已办卡,未领卡且卡片遗失的,可拨打当地区号+12333联系原发卡地人社部门进行注销。

2

:社会保障卡注销后多久可以重新办理?

:答:社会保障卡注销成功后会马上显示,就可以重新办理新卡。

3

: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多久才生效?

:答:显示社会保障卡注销成功,则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