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卡注销
社会保障卡注销
基本信息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通办范围 |
全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
承诺时限办结说明 |
自受理之日起,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
是否收费 |
否 |
认证等级需求 |
实名认证 |
计划生效日期 |
|
计划取消日期 |
|
行使方式 |
依申请行使 |
特别程序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到现场原因 |
无 |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名称 |
审批结果样本 |
无 |
无 |
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取件 |
否 |
是否支持全省就近办理 |
否 |
网上办理
网办类型 |
全程网办 |
网办地址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上门收取申请材料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常规信息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
办理地点 |
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红塔大厦,详细地址:南江县红塔大厦14楼1428室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0827-8223141; |
监督投诉方式 |
投诉电话:0827-12345; |
实施主体 |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事项版本 |
17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是否网办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数量限制 |
无 |
基本编码 |
002014010009 |
实施主体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 |
实施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10009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5137220088382460400201401000901 |
乡镇街道名称 |
无 |
乡镇街道代码 |
无 |
村居社区名称 |
无 |
村居社区代码 |
无 |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居民身份证 |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jpeg |
来源渠道 |
申请人自备 |
来源渠道说明 |
无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是 |
减免模式 |
免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第十六条 |
||
备注 |
无 |
材料名称 |
社会保障卡 |
||
材料形式 |
纸质 |
材料必要性 |
必要 |
材料类型 |
复印件 |
电子材料格式 |
jpeg |
来源渠道 |
政府部门核发 |
来源渠道说明 |
人社部门 |
纸质材料份数 |
1 |
纸质材料规格 |
A4 |
盖章或盖手印方式 |
无 |
是否容缺 |
否 |
是否减免 |
是 |
减免模式 |
免 |
空白表格 |
示例样表 |
||
填报须知 |
无 |
||
受理标准 |
无 |
||
要求提供材料的依据 |
1.《四川省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规程(试行)》【规范性文件】第三十五条: 因持卡人在省内持有多卡需注销多余卡的、超过社会保障卡领取期限未领卡的,或因持卡人死亡、出国(境)定居、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
||
备注 |
无 |
受理条件
因持卡人在省内持有多卡需注销多余卡的、超过社会保障卡领取期限未领卡的,或因持卡人死亡、出国(境)定居、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
办理时长 |
转外时限 |
办理流程说明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 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办结 |
0个工作日 |
0个工作日 |
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 |
法规类型 |
条例 |
条款内容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
规范性文件 |
第十六条 |
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政府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 (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 (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 (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 (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
常见问题
1 |
问:如何对社保卡进行注销? 答:在省内其他市州已办卡,未领卡且卡片遗失的,可拨打当地区号+12333联系原发卡地人社部门进行注销。 |
2 |
问:社会保障卡注销后多久可以重新办理? 答:答:社会保障卡注销成功后会马上显示,就可以重新办理新卡。 |
3 |
问: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多久才生效? 答:答:显示社会保障卡注销成功,则立即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