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交通安全生产督查通报(第十一期)

发布日期:2023-09-21 14:39信息来源:交通局 浏览量: 字号: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做好汛期防汛减灾工作,2023年8月24日,局安运股会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公交公司:一是未建立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工作台账;二是7月份安全例会主要负责人未安排安全生产工作;三  是未及时传达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8月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四是川Y17346 驾驶员在 10 时 20分行车中未系安全带。

    二、南江普庆出租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未取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三、巴运集团南江分公司:一是未及时传达南江县交通运输局 8月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二是无企业内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工作台账;三是川Y00888 驾驶员单手操作方向盘,川Y17573 驾驶员行车中未系安全带。

    四、四川广运集团南江分公司:一是无企业内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工作台账;二是川Y19411 驾驶员行车中单手操作方向盘。针对以上问题,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督促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