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正直镇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日期:2019-04-22 18:03信息来源:南江县正直镇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六大突破”“六个推进”,坚定“生态立县、文旅强县、绿色崛起、同步小康”的发展路径,深入实施“1333”发展战略,以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方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为基础、以实施乡村振兴为统揽、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苦干实干,保证全镇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实现同步全面小康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概况
    正直镇分税制管理单位共有7个,分别是:正直镇政府机关、正直镇花桥小学、正直镇小学、正直中心卫生院、正直林业站、正直国土站、正直工商所。正直镇政府机关内设置机关行政单位1个,设置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所。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100.18万元,比上年增加668.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100.18万元,比上年增加66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5.45万元,占总支出78.90%,项目支出864.73万元,占总支出2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00.1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6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将项目纳入年初预算的增多。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0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6万元,教育支出1976.9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8.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0.6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245.52万元,农林水支出601.96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6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00.18万元,比上年增加668.42万元,主要原因是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增多。
    (一)基本支出3235.4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570.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32.61万元,绩效工资431.16万元,津贴补贴306.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47.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0.73万元,奖金9.93万元,住房公积金208.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3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学校食堂工人工资)34.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52.35万元,其中:正直政府办公费10.4万元,差旅费16.96万元,电费5.45万元,会议费20万元,劳务费2.4万元,培训费2.3万元,其他交通费23.54万元,水费2.3万元,福利费11.6万元,维修(护)费2.3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工会经费8.46万元,公务接待费1.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0.6万元,花桥小学公用经费38.47万元、正直小学公用经费203.8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312.71万元,其中村社干部生活补助263.04万元,长赡生活补贴37.64万元,离职村干部生活补贴12.03万元。
    (二)项目支出864.7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691.2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工人工资、特困人员补助、高龄补助、驻村工作队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编外人员工资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173.50万元,主要用于小二型水库管护及基层组织及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95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95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我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0万元。

      正直镇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项 目 金额(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 0
公务接待费 1.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其中:购置经费 0
运行维护费 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49.7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9万元,主要是正直小学购买装修工程。购买办公设备40.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397.18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6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23.81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19年年初预算公开表
    附件: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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