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妇联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的说明(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7 12:25信息来源:南江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一、基本职能

  1、人才分类储备。

  2、创业方向引导。

  3、助力弱势群体。

  4、强化维护合法权益意识。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认真履职尽责,切实维权服务。一是利用“三八”、“五四”“六一”等节庆活动和“法律七进”,积极开展维权宣传,制作宣传展版15张,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二是接待维权来信来访500人次,调解家庭矛盾纠纷5起;协调为3名妇女提供司法援助;配合调查核实了3例南江籍跨省婚姻纠纷问题。满意率达99.8%。三是牵头对网上舆情“打小孩事件”及“网约自杀事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实施救助和心理疏导。四是加强妇女儿童维权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关于留守妇女的调查报告》一篇。五是聘请了法律顾问,常态开展法律咨询和援助。

  (二)有效强化服务,力促妇女发展。一是联合就业局等单位采取集中培训和送训下乡等方式组织农艺、家政等职能技能培训15期次1200余人次。二是协助就业局为34人发放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共334万元。三是开展家风家训巡讲20场次2500人次。四是调整充实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组织针对未完成的指标查漏补缺,确保2020终期评估圆满完成。

  (三)切实找准定位,倾心关爱帮扶。一是春节、六一、端午、重阳期间,组织爱心人士到福利院、特殊学校开展关爱活动5次,送去关爱款物3万余元;组织爱心企业人士为留守老人等理发、送粽子。二是为48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的“两癌”贫困母亲患者发放中央彩票公益基金48万元,申报2019年度符合条件的“两癌”患者36人。三是看望慰问高龄母亲13人次,共计6500元。四是充分利用“南江县妇女儿童帮扶救助基金”,截至目前,已收到困难申请125份,拟据实救助40万元。

  (四)着力固本强基,夯实基层基础。一是研究制定了《南江县妇联改革方案》,全面完成全县516个村,114个社区完成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工作和48个乡镇妇联区域化建设改革。二是举办各级各类形式的妇联干部队伍培训65期次30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妇联系统干部素质。三是出台了《关于在“两新”组织中建设妇联组织的通知》,组织动员“两新”组织中广大妇女同胞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四是切实加强线上线下妇联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南江女性”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等,及时发布妇联活动信息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

  (五)全面从严治党,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党组班子、党组书记以及班子成员的责任落实。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学习教育,有效杜绝了“灯下黑”。三是不断提升干部素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升妇联干部队伍素质。

  (六)统筹推进中心工作。一是切实开展扶贫帮扶。派驻了驻村工作队成员2名和1名第一书记,组建了巾帼脱贫攻坚队,年内按时按质完成2个挂联村各项帮扶任务,为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着力助推依法治县。坚持会前学法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等制度;开展普法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举办妇女干部法律知识培训2期次120人次。三是创新举措开展创文创卫。利用“3.8”“6.1”等节日开展创文、创卫知识宣传;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爱国卫生行动2次,有力助推了南江县“全国卫生县城”的申报和争创工作。四是扎实狠抓安全生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2018年,南江县妇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获得上级的表彰奖励。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陈果家庭、张雪莲家庭分别被全国文明办、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最美家庭”。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县妇联收入预算总收入为973206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320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3552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6006元,医疗卫生支出47568元,住房保障支出54477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县妇联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妇联机关及其合署办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县妇联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3552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转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06元,主要用于:对社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补助。

  (三)医疗卫生支出4756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住房保障支出5447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附:南江县妇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表

  2019年4月11日
附件:

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附件:

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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