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地方志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7 15:49信息来源:南江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地方志编纂方案及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乡镇、厂矿、学校、社会团体的各类志书编纂工作。

  2、负责协调各级各部门、各类志书编纂工作的重要事项。

  3、承担《南江县志》、《南江年鉴》的组稿、总纂、审定、出版等业务工作。

  4、负责全县地情资料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服务。

  5、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专业志及地情资料的出版发行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度主要工作

  1、编纂2018年《四川年鉴》、《巴中年鉴》南江篇。组织人员收集、整理、编写、校对、打印文字及图片资料。

  2、按照省、市《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组织第三轮《南江县志》启动资料的收集整理。

  3、启动编纂《南江年鉴》(2018),组织县级各部门、乡镇、事业、工矿企业、学校等单位按纲目要求,收集、整理、编写相关资料。

  4、抢抓地方志资源保护及利用。

  5、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地方志办公室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是南江县地方志办公室1个预算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人,有退休人员4人,长赡人员1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8.541187万元,比上年减少6.286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41187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8.541187万元,比上年减少6.286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41187万元,占总支出87%,项目支出7.6万元,占总支出1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5411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2865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紧缩,减少了单位《南江年鉴》公开印刷出版经费和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及编研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41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68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8378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502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842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41187万元,比上年减少6.2865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紧缩,减少了单位《南江年鉴》公开印刷出版经费和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及编研费。

  (一)基本支出50.94118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1.11218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258万元,津贴补贴12.11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5.640384万元,奖金1.2715万元,住房公积金3.384228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19742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862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564048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9.049万元,其中:办公费1.630604万元,差旅费1.66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工会经费0.564048万元,培训费0.2万元,福利费0.7650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8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241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8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78万元。

  (二)项目支出7.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资料收集整理及编研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241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0.241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241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2413万元,原因是履行职能工作,需要与上级部门对接业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行政事业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7.6万元。

  十一、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2019年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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