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19-06-27 11:47信息来源:南江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 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南江、法治南江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县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决策建议;参与有关法规、规章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立法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南江县法学会。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1.强化维护稳定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维稳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应急处置。树立底线思维,健全指挥体系,充实应急队伍,完备处置预案,密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三是强化化解稳控。按照“了事治本、稳控治标”的要求,对一切不稳定因素深入排查、全面化解,将大小矛盾化解在地方,消除在源头,并做好稳控保障。四是强化源头防范。对重大活动、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等工作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五是强化重点稳控。对敏感时间节点、重要活动领域、重点防控对象进一步加强稳控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体系和处理机制。

  2.统筹推进综治工作

  一是加强平安创建。建立健全平安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提升平安建设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二是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管理。实施雪亮工程四期建设,建立健全雪亮工程运行管理制度,提升雪亮工程功能。三是加强治安巡逻、群防群治和视频监控巡防。加强重点地方和重点时段治安巡防,提高群众见警率,加大群防群治力度。充分发挥智慧城市、智慧旅游、智慧交通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平台作用,加强全县治安安全视频监控巡察。四是加强网格化管理服务。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和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网格员的积极作用。五是加强综治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和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加强客运站源头安全监管;加强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制定常态化管控措施,落实常态化管控人员。六是加强机制完善。着力抓好贯彻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7+N”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调解作用。七是加强综治中心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大综治中心建设力度,规范运行管理综治中心建设。八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开展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形成多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情报共享的工作机制。

  3.强化防范工作

  一是警示教育常态化。深入开展防范工作警示教育“七进”活动,实现警示教育无盲区、无死角、无空白。二是防范控制网格化。把防范控制工作纳入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确保情况信息快捷灵通,及时高效。三是依法打击精准化。配合公安、文化、宗教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涉案的侦办力度,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四是教育转化规范化。深入开展教育转化工作,严格按照“五条标准”衡量转化效果,确保教转质量。五是涉外斗争长期化。坚持网上网下联动、联防、联打,有效抵制反宣渗透,巩固防范成果,真正实现“三无”标准。

  4.强化执法监督工作

  一是落实案件评查制度。二是抓好涉案特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工作。三是抓好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监督工作。

  5.推进法学会工作

  一是健全完善法学会工作组织体系。二是强化法学会研究体系建设。三是强化法学队伍教育管理。四是加强法学工作信息经验交流。五是完善法学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六是推进法学会实体化、实战化建设。

  6.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班子能力建设。巩固和拓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全面提升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保稳定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政法系统内大面积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立行立改,以铁的决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队伍纯洁性。三是加强精神学习贯彻。扎实开展理论、纪律、法规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领悟,进一步贯彻好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政法队伍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四是加强技能学习培训。对全县政法干警进行分层、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提升全面素质。

  二、部门概况

  中共南江县委政法委员会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内设办公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专项行动办公室)、矛盾多元化解指导室(执法监督和信访室)、政治处、机关党委。南江县法学会是县委群团组织,由政法委代管。政法委下设事业单位网格化服务管理监管指挥中心(简称网格化监管中心)。2019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0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435.18万元,比上年减少57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1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435.18万元,比上年减少57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1万元,占总支出62%,项目支出166.07万元,占总支出3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5.1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77.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智慧工程、雪亮工程等项目支出为纳入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5.18万元,比上年减少577.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智慧工程、雪亮工程等项目支出为纳入年初预算。

  (一)基本支出265.89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15.7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5.77万元,绩效工资16.03万元,津贴补贴58.3万元,奖金4.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7.9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63万元,住房公积金16.75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3.39万元,其中:办公费7.32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1.5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工会经费2.79万元,福利费3.49万元,其他交通费11.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166.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66.07万元,主要用于天网、智慧工程、雪亮工程、司法救助、重症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等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未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7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6.72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初,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45.51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0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66.07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1.南江县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2019年年初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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