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财政局机关2019年收支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9-04-25 16:09信息来源:南江县财政局 浏览量: 字号:

一、基本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执行南江县财政经济发展规划;拟定和执行财政分配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重大经济措施的制订;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全县财政综合平衡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和制度,指导全县财政工作。
  2. 制定全县年度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批准的本级财政预算,监督县以下各级预算的执行,审编县级和全县财政年度决算,研究把应该纳入财政管理的社会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措施,负责全县政府非税收入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征收管理,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3.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按照规定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 负责组织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5. 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 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工作。
  7. 负责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和转让,清查登记等工作;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督执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
  8. 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 拟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规章制度,按规定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负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3P)项目监管,协调各级部门债务控制管理工作。
  12.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会计法》等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工作。
  13.负责全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定财政监督的规章制度,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检查反映财政收支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
  14.研究制定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组织审核各地改革试点方案,跟踪农村综合改革动态。总结完善改革政策、措施,开展有关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5.制定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全县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和人才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组织管理抓好全县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工作
  1.狠抓财源生财。全面完成省、市、县税收目标任务。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各种财政政策,用好用活各类财政扶持基金,积极支持全县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切实促进辐射带动能力强、支撑作用大、含税量高的产业发展。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旅游和特色产业发展,支持骨干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切实通过培育财源促进财政增收。
  2.依法征管聚财。抓好财税改革,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发挥协税护税机制的聚合力,扩大涉税信息共享成果。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取消暂停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狠抓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收入。逗硬收入进度与征收工作经费挂钩管理,调动征收积极因素,努力确保年度收入目标圆满完成。
  3.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债务管控政策,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加快推进我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传导,全面落实债务化解措施,努力将政府债务综合债务率控制在合理区间内。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4.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刚性落实省、市财政扶贫专项投入占比和增幅要求。依法依规统筹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保障22个扶贫专项计划和各项扶贫资金需求,管好用好四项扶贫基金,推动实现高质量脱贫、可持续脱贫。
  5.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落实好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着力支持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突出环境问题,大力支持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河长制工作深入推进。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战役”,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和绿色产业。
  6.全面推进预算改革。严格执行《预算法》,建立全面透明的、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科学编制“四本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加大违反《预算法》的追责力度,增强执行预算法规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约束力。
  7.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优结构”的支出目标,调整支出预算安排方式,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统筹安排财力,努力确保个人支出、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支出。
  8.着力保障民生发展。加快补齐民生突出短板,强力推动全省“30件民生大事”。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惠民政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规范津补贴政策、社会救助救济等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大力促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民生事业发展。
  9.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省财政厅2年改革政策,强力推进72项改革任务,健全地方税体系,不断总结完善长赤镇、正直镇、沙河镇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扩大改革试点范围,进一步下放事权财权,支持重点镇向新型城镇化加快发展。
  10.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报废的全过程动态管理,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综合效益。
  11.着力提升预算管理绩效。按照中央、省预算绩效全覆盖管理要求,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将绩效评价重点由项目支出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政策、制度、管理等方面,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
  12.严格整饬财经秩序。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财政评审、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作用,着力构建“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跟踪的财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审拨、使用、追踪问效等各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重点财税政策落实、财政收支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违反财政法规处罚处分条例》,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
  13.着力打造“阳光”财政。依法全面推进以财政总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以及专项支出公开为主的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体系,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提高公开透明度。
  14. 抓党建促发展。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强力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抓好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15.提升法治意识。按照《南江县财政局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狠抓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普法教育成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完善和巩固“两依”示范点建设成果,进一步严肃财经纲纪。规范财政行政权力,加强财政执法监督。抓好决策过程规范化,确保决策结果科学化。完善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形成敬畏法纪、依法履职、带头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
  三、部门概况(机构设置)
  (一)行政机构1个:南江县财政局机关,财务核算包括南江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南江县金财网络中心、南江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二)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60人。
  1.在职人数56人(不含国库支付中心、财政监督检查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3个机构)。其中:行政公务员36人、参公管理人员2人、行政工勤6人、事业人员12人。
  2.长赡人员4人。
  四、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南江县财政局机关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800.8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0.87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800.8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37万元,占总支出84.58%,项目支出123.5万元,占总支出15.42%。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0.87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部门项目预算单独列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38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6.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4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0.87万元,比上年减少2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相关经费、部门项目预算单独列示。
  (一)基本支出677.37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80.3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4.15万元,绩效工资28.47万元,津贴补贴136.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80.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5万元,奖金15.45万元,住房公积金48.4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95.76万元,其中:办公费3.1万元,差旅费5万元,邮电费6.7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51万元,工会经费8.07万元,福利福10.0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4.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26万元。
  (二)项目支出12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23.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建设监管经费、民生资金大数据平台运行费、财政财务人员培训、政府采购、债务管理工作、“两会”等会议资料印刷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1万元,与上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原因是根据上年度公务接待开支费用概算,在2019年度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我单位在上年度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无。我单位在上年度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15.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的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服务的更新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无。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126.95万元。其中包括现单位所使用的房屋,经过公共机构改革后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编制绩效目标7个,其中包括:市政建设监管经费、民生资金大数据平台运行费、财政财务人员培训、政府采购、债务管理工作、“两会”等会议资料印刷、非税收入及票据电子化收缴改革经费。
  十三、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1.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
  2.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3.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4.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5.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
  8.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南江县财政局2019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经济科 目款级明细表
  10.2019年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11.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3.2019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4.2019部门绩效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9年财政预算批复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