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代表、委员担任河湖监督员

发布日期:2023-01-12 15:31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南江是渠江发源地,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宝库。近年来,南江县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肩负“上游使命”,守护“一江清水”,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河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的转变,实现了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南江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水利局局长米广表示,南江县探索建立了河长制监督员制度,沿河乡镇(街道)推选1名居住在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担任河长制监督员,对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据了解,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在县“两会”期间,针对基层河湖管护现状积极建言献策,一大批群众关心的问题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同时县人大、县政协还组织多次专题视察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筑牢渠江上游生态屏障,聚众力、汇众智、凝众心。县政协还利用“有事来协商—巴事好商量”平台,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邀请相关部门、群众代表来一起协商,解决了多起涉河涉水问题。
  南江县在试点推广村级河湖管护“解放模式”的基础上,创新设立“河湖管护成效评议小组”,由村内党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机关企事业退休干部和群众代表等人员组成的评议小组,每季度对村级河湖管护情况进行评议打分,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常态化监督村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一方面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另一方面宣传动员、组织发动,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可以起到党和国家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群众反映的河湖问题,必定是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南江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把群众期待变成南江推动河长制工作的攻坚目标,推动幸福河湖共治共享,努力让河湖成为生态河、幸福河、富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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