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30 09:59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近日,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报,向社会公开一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典型案例。
  12月20日18:00起,全市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市环委办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开展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督促检查,并对各地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发现,部分施工企业环保法治意识淡薄,无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通告,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为严管重罚环境违法行为,倒逼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督查发现的个别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对3起典型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对相关县(区)和单位公开通报,并责成市综合执法局、巴中经开区综合执法分局、恩阳区综合执法局分别对典型案例所涉及的施工企业予以立案查处,查处情况于2023年1月10日前报送市环委办。
  典型案例通报
  12月22日,督查组发现,巴州城区南滨路和巴河流域生态治理(南杨大桥桥头)2个建设工地野蛮施工,没有配置环保设施,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要求,大面积进行土石方开挖作业,且未采取任何湿法作业措施,施工现场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未进行围挡,施工现场尘土飞扬,触目惊心。
  12月23日,督查组发现,巴中经开区西部新型建材基地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无序进行土石方开挖,现场大量裸土未覆盖,且未落实任何湿法作业措施,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突出。
  12月23日,督查组发现,恩阳区荣邦柏润苑工地未按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现场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开挖作业,雾炮机等喷淋降尘设施形同虚设,未落实湿法及围挡作业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不堪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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