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共享电动车文明骑行规范停放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1-11-02 09:29 浏览量: 字号:

广大市民朋友:

为缓解交通压力,促进绿色出行,满足群众3-5公里便捷、安全的出行要求,南江县首批共享电动车“青桔出行”“墨鱼出行”“美团出行”已正式入驻南江运营。但随着使用频率的增加,共享电动车在方便出行的同时也出现了乱停乱放、违规骑行甚至恶意损坏等一系列不文明现象,既扰乱了城市秩序,也影响了南江作为文明城市的形象和市民安全。共享电单车的规范有序运营,除了靠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外,也需要得到我们广大市民朋友的积极支持,为此,我们倡议:

一、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

弘扬社会新风,积极倡导文明、低碳、安全的出行理念,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共同维护好我县的交通秩序和生态环境。

二、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

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引导和提醒家人、朋友注意交通安全,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文明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使文明出行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

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要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学生禁止扫码用车;骑行中遵守交通信号灯,礼让行人;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不乱停乱放,不堵塞无障碍通道、消防通道出口;坚持佩戴头盔、单人骑行,不骑车载人、不多人骑行,杜绝一切违规用车行为。

四、争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

发现乱停乱放、损坏共享电动车等不文明行为时,要及时劝阻、制止或举报,共同监督共享电动车的正常使用和有序停放,争做文明骑行的监督者。

广大市民朋友们,南江作为一座文明美丽的城市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参与,共享电动车、文明同行,更需要大家的积极践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小处着手,细微着力,文明使用共享电单车,同心共铸南江文明城市,争做文明有礼好市民!



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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