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居保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最高缴费档次10190元

发布日期:2024-03-28 16:51信息来源:县居保局 浏览量: 字号:

为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精神,从2024年起,南江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设一个最高缴费档次10190元/年。

调整后,我县目前设有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6400元16个档次和一个最高档次10190元,参保人可根据各自经济状况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同时保留每年100元缴费档次用于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今年到达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可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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