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日期:2024-02-07 10:28信息来源:县档案馆 浏览量: 字号:

近日,南江县档案馆举行“2024年第一期南江兰台大讲堂”学习会,馆长屈斌主持会议,副馆长陈相材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会上,副馆长陈相材利用PPT课件,从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条例》的背景意义、内涵特点、具体内容,《实施条例》赋予档案馆的职能职责,南江县档案馆贯彻落实意见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全面、直观的解读。大家一致认为,《实施条例》在解决最基层的县级档案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更加明确;尤其是对当前县级档案馆工作中痛点难点问题作出制度层面的创新规定,为档案工作机制、档案收集管理、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信息化建设、开放利用机制等方面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全馆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实施条例》重大意义,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立足档案馆工作实际,结合工作岗位,从补短板、强弱项上找准着力点,用《实施条例》精神指导档案工作。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三个走向”“四个好”“两个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守正创新、踔厉奋发,以全省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为契机,加快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总目标,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扛牢政治责任,牢记“档案工作姓党”政治属性,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南江发展大局,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活动、重大会议、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等方面积极开展资政课题研究,加大资政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档案资政服务;二要守牢安全底线,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综合防控体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周五、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电子档案安全管理,通过事前管理、常态监督、网络物理隔离、异地备份等多种制度手段,确保馆藏实体档案和数字档案绝对安全。三要丰富馆藏资源,严把质量关口,加强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到期档案接收,做到应收尽收;通过接受捐献、购买、代存、交换等方式大力收集南江红军文化、重点民生领域以及反映南江地方特色的档案进馆,不断丰富馆藏资源。四要打造民生档案利用体系,按照时间节点,优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全省示范数字档案馆建设,为民生数字档案精准、快捷、高效查阅利用奠定基础;依法开放档案,优化查档流程,创新档案利用服务形式、推动查询利用服务线上线下融合;继续开展节假日预约、电话咨询、异地跨馆等便民利民档案查阅服务,充分发挥档案服务惠民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档案事业发展的丰硕成果。(何建国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