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3-05-09 09:52 浏览量: 字号:

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
  ●着力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着力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
  ●着力提升一线人员业务素质水平
  ●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
  ●着力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本报讯(巴中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建军)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管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印发《巴中市2023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主要从六个方面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其中,在着力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方面,《方案》提出,强化重大危险源辨识,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履职清单。深化“互联网+监管”模式,实现安全监管“无缝化”。建立“消地联合”检查机制,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挂牌整治一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项目审查审批,夯实本质安全水平。
  在着力提升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方面,《方案》提出,推进批发经营企业对标提升,各县(区)至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创建1家规范化、标准化、样板化示范企业。推进零售店对标提升,科学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创建1家规范化、样板化零售店。严格新办、换证现场审查,达不到条件的,一律不准核发许可证。严禁在禁燃禁放区销售烟花爆竹。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运输、经营、邮寄等行为。
  在着力提升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方面,《方案》提出,全年分阶段集中开展1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隐患问题大排查、大整治。除企业自查自改外,2023年6月至11月为县(区)检查,各县(区)采取“三带三查”“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和明察暗访,同时组织开展县(区)交叉检查。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为市级抽查阶段。由市应急局对各县(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进行随机抽查,同时将专项行动一并纳入6个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督导组督导检查范围。2024年3月为强化巩固提升阶段。
  《方案》明确,各县(区)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提升行动总体要求,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社会影响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予以坚决打击,该关停的关停。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冒险作业的企业,按照“行刑衔接”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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