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南江县预防接种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04 11:33 浏览量: 字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南江县预防接种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6

南江县预防接种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预防接种服务提升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江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3年南江县卫生健康十大行动>的通知》要求,为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数字赋能行动,进一步强化预防接种服务,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降低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保持高水平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确保以乡镇(街道)、接种门诊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大于90%。

(二)完成大河镇中心卫生院、下两镇中心卫生院、集州街道大堂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集州街道红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建设;完成南江县妇幼保健院、下两镇中心卫生院、长赤镇中心卫生院、大河镇中心卫生院AAAA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完成正直镇中心卫生院、集州街道红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AAAA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

(三)实现疫苗管理和接种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实现接种通知、接种提醒、接种信息查询、疫苗预约、入学查验、健康教育等全流程信息化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一)保持高水平接种率

1.提升产科接种点服务质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长赤镇中心卫生院、正直镇中心卫生院、下两镇中心卫生院、大河镇中心卫生院、沙河镇中心卫生院要实现产科新生儿出生信息系统与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获取新生儿接种相关信息,确保应种信息准确、及时。确保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在产科接种点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禁忌症除外)。产科接种点要加强与常规接种单位的沟通协作,为24小时内未接种的新生儿提供规范的后续接种服务。

2.规范开展接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开展接种。在接种过程中严格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严格扫码接种流程,避免先接种后补录,杜绝初始免疫提前、间隔缩短、疫苗接种错误、接种剂量和途径错误等现象,提高疫苗合格接种率,确保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和质量。

3.开展查漏补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南江县2023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专项工作方案》(南卫健发〔2023〕7号)要求,组织开展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利用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到期未种功能,摸清人员名单,锁定目标人群,做好疫苗计划和供应,尽快完成查漏补种。

4.开展抽样调查。县疾控中心牵头,各医疗机构配合参照省级抽样调查方案组织开展我县接种率抽样调查工作。

5.落实接种证查验。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应加强与教育部门和托幼机构、学校的沟通协调,做好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落实疫苗补种,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疫苗可预防传染病。以乡镇(街道)、接种门诊为单位,入托入学儿童接种证查验率≥95%,需补办接种证儿童补证率≥98%,漏种儿童补种率≥90%。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

1.提升接种信息质量。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核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中接种信息,清理不实接种信息,杜绝“电脑接种”,确保信息真实可靠。6月底前完成历史问题接种个案信息(系统校验并已推送各地)清理,确保数据可上传可统计。开展系统现管个案清理,利用接种证、纸质接种卡等补录个案不完整的历史接种信息。接种单位在新建卡或接种时要认真核实受种者接种史,完整补录其历史接种信息,确保接种信息完整、准确。

2.规范接种个案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接种个案管理,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避免重复建卡,发现重卡应做好合并处理,并定期清理重卡确保辖区每名受种者只保存1张有效个案卡。加强迁出儿童的动态管理,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掌握本单位被迁出个案(特别是迁至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的适龄儿童),定期对辖区目标儿童开展随访和追踪,及时掌握流出儿童的基本情况,努力降低失访儿童比例,明确临时迁出还是长期迁出,避免出现失管漏管。经电话或现场核实后,个案确已长期离开,在县外市内的及时进行信息转介,在市外及死亡的,应做好标记管理,建立核实台账,杜绝未经核实随意标记。

3.推广公众服务功能应用。在全县所有预防接种门诊推广使用“四川预防接种”微信公众号,实现接种通知、接种提醒、接种信息查询、疫苗预约、入学查验、健康教育等公众服务功能,提升预防接种服务可及性。9月底,以乡镇(街道)、接种门诊为单位,实现预防接种门诊“四川预防接种”微信公众号全覆盖。主动开展儿童和成人疫苗预约接种,逐步实现预防接种门诊线上预约接种全覆盖,2023年底,各地0-6岁儿童“四川预防接种”微信公众号绑定率达60%以上。

4.完成数字化门诊建设。2023年,继续在全县开展第二批4家预防接种数字化门诊建设。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和相关接种单位要按照资金文件和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标准建设,确保建设质量,9月底前完成建设和验收,尽早受惠于民。要以数字化门诊建设为切入点,加强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提升我县预防接种整体服务水平。

(三)规范疫苗接种管理

1.规范HPV疫苗预约接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遵循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做好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采购和供应。严格落实疫苗电子追溯制度,严禁将疫苗带离接种单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实施疫苗预约管理,严格落实实名验证机制,严防以各种形式对预约疫苗进行加价。原则上统一使用“四川预防接种”微信公众号“HPV疫苗登记”功能开展预约接种工作,杜绝使用非官方预约平台开展HPV疫苗预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和医德医风教育,杜绝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员参与疫苗预约“黄牛”行为。加大HPV疫苗相关知识宣传引导,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国产和进口,二价、四价和九价HPV疫苗的预防作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

2.开展预防接种门诊分级评审。按照《四川省接种单位管理办法》《四川省预防接种门诊分级评审方案》要求,做好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和分级评审工作。所有接种单位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四川省接种单位管理办法》相应要求。12月底,全县所有预防接种门诊中,A级以上达到100%,AA级以上达到70%,AAA级以上达到35%,AAAA级以上达到10%,AAAAA级达到5%。

3.举办预防接种技能竞赛。组织举办全县预防接种技能竞赛活动,活动自下而上开展,通过各医疗卫生机构初赛、县级复赛,逐级选拔组队,参加巴中市、四川省、重庆市举办的川渝首届预防接种技能竞赛活动川渝总决赛。通过竞赛活动,掀起全县预防接种工作人员钻研业务、积极学习的热潮,提升专业人员业务技能,改善预防接种服务质量,推动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业务培训和例会制度

县疾控中心要进一步强化免疫规划业务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县级至少举办一次针对乡镇(街道)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召开辖区预防接种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乡镇(街道)级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辖区村(社区)专业人员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参加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的人员上岗资质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从事预防接种工作。

(二)加强检查指导

县卫生健康局将组织对辖区接种单位季度至少1次普查。县疾控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每年对辖区接种单位至少进行4次指导。县卫计执法监督大队要按照《关于加强预防接种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监督便函〔2023〕10号)要求,对预防接种相关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工作不规范、不实接种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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