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民戴口罩”活动的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2-12-13 16:22信息来源:南江县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字号:

市民朋友们:

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在全县开展“全民戴口罩”倡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共同参与“全民戴”。进入冬季,天气寒冷干燥,易于病毒传播,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是预防流感、降低新冠病毒传播风险、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请广大居民养成自觉佩戴口罩、随时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全程戴”。在进入车站、商超、酒店宾馆、农贸市场、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乘坐长途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加核酸采样,各类线下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进入厢式电梯等封闭空间,在医疗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坚持“凡进必戴”,切实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重点人群“务必戴”。从事医护、快递、外卖、餐饮、冷链等重点行业人群,免疫力较弱的老年人、儿童和慢性疾病患者,在从业和外出时务必要正确佩戴口罩。

四、提高认识“科学戴”。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自觉佩戴口罩的好习惯,佩戴口罩内外上下要分清,贴合盖住口鼻颌,调整压紧金属条,及时定期换口罩,不戴过期口罩。同时根据出门时长等情况,备足口罩,不要在交谈讲话时习惯性取下口罩。

五、科学处置“安全戴”。居民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不可重复使用。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在正确处理丢弃口罩后,要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双手。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定期做好消毒处置工作。

六、党员干部“示范戴”。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佩戴口罩,动员亲友养成出门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自觉戴口罩的文明行为,及时劝导不戴口罩、纠正不规范佩戴口罩的行为,营造全民规范佩戴口罩的良好风尚。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口罩虽薄,能防病毒传播;口罩虽小,能显文明素养;口罩虽闷,能守个人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佩戴口罩的“小行动”,汇聚起疫情防控的“大力量”。


南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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