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减负!
我市试行日间手术医保结算

发布日期:2024-01-24 10:51信息来源:巴中日报 浏览量: 字号:

为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减轻就医负担,2023年12月29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日间手术医疗费用医保结算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费用可享受医保住院报销待遇。

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时间

提高治疗效率

根据《通知》,“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入、出院并完成手术或介入治疗,如因病情需要延期住院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对按规定应在门诊实施的手术及检查性操作,不纳入日间手术保障范围。

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应为二级及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符合《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配备满足日间手术所需要的医疗资源,具备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医疗条件。开展日间手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日间手术推荐目录(2022年版)》范围内,选择诊疗技术成熟有效、以外科手术为主、医疗质量安全可控、符合医院等级水平和功能定位的术式。

“相比传统手术模式,‘日间手术’可以有效调配医疗资源、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时间、提高治疗效率。”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患者和陪护家属来说,“日间手术”纳入医保住院结算,可为病人带来更加便捷、舒适的就医体验,患者从门诊、检查、预约,到手术、术后观察、康复出院,只需24-48小时,高效就医流程,节省更多精力、时间和费用。同时,符合“日间手术”病种标准的,均可按医保政策报销,进一步降低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费用按医疗服务项目结算

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自愿开展日间手术的医疗机构,需填写《巴中市日间手术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备案表》,明确申报的具体术式,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同意并向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其产生的日间手术费用方可纳入通知确定的日间手术支付范围。

据了解,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费用结算的日间手术费用,包括日间手术住院期间医疗费用,以及日间手术住院前(原则上术前5天内)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医保支付,参照住院政策管理和结算。其中,门诊费用是指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且与本次日间手术治疗直接相关的门诊术前检查和化验等费用。日间手术费用纳入区域医保基金总额控制范围,定点医疗机构与医保结算按DRG点数法支付,试行期间暂按对应DRG病组90%计算点数。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医疗机构就医的仍按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按规定依次享受基本医保、补充医保(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费用补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待遇,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受日间手术医保结算政策影响。

经医师评估不符合日间手术条件或出现并发症、合并症或其他意外情况,难以在入院48小时内出院或不同意进行日间手术的,应退出日间手术管理。退出后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术前门诊费用纳入住院费用一并结算;未在同一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门诊费用按门诊相关医保政策结算。

《通知》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日间手术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日间手术病种标准化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诊疗流程执行,严把日间手术入院条件、出院标准,严禁将与手术无关的检查、检验项目计入住院费用。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不具备条件开展日间手术病例的,医保结算不予支付。严禁定点医疗机构低标准收住日间手术病人、分解住院等违规行为发生,规范诊疗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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