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日期:2023-08-21 16:12 浏览量: 字号: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编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的机关
备注
1 南市监处罚〔2023〕242号 南江县光雾山镇星河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南江县光雾山镇星河商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1.警告;                  2.处罚款5000.00元; 3.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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