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3-22 14:46信息来源: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根据《四川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认定对象

(一)认定范围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二)认定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4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南江县的中国公民。

2.驻南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特别提示: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认定,网上报名过程中考试类型选择“统考”;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认定,网上报名过程中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流程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2日8:00至4月3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的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的人员。

2.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检

申请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交体检医院核验),并准备网报时所上传同底版照片在现场确认前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教科体局窗口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到南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三)现场确认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5: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

2024年6月27日—2024年6月28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5:00)。

确认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7.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一)认定结论

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请申请人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查看。

(二)领取证书时间及地点

上半年第一批次领证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7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领证时间: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6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地点:南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要按认定的资格种类,明晰各自的认定机构,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体检、现场确认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请咨询巴中市教育局(0827—5260392)。

(六)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827—8101100。

附件:1.四川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南江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四川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docx

附件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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