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2023版)

发布日期:2023-06-21 15:35信息来源: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 浏览量: 字号: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三年级学生生活费补助,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国家奖学金

资助范围:

巴中市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对象:

巴中市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比例:

1.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实施国家免学费。

2.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

3.对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发放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

1.免学费资金由财政直接补助给就读中职学校,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非扩权县每人每年1900元),就读公办中职学校的学生入校直接免收,就读民办中职学校按照财政补助标准予以减收。

2.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2-3档。

3.三年级在校生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发放1000元的生活补助,分学期发放。

4.教育部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每学年评审一次。

申请时间:

免学费、助学金、三年级生活补助每学期开学家长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奖学金由学校评审推荐。

政策依据:

财教〔2019〕25号,川财教〔2012〕2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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