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3年第二批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关于印发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经办工作指南的函>的通知》(川人社函〔2023〕690号)文件,经企业申请确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四川米原尺律师事务所符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2日。
公示期间,若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南江县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反映。联系电话:0827-8882969。监督电话:0827-8222534 0827-8223720。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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