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神潭河等21条县级河流健康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21 16:20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根据《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动2022年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2〕4号)、《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的通知》(川河长制办发〔2022〕13号)要求,市河长制办公室委托评价单位对清江河、东河、南河三条3条市级河流开展了健康评价工作。

本次河流健康评价从盆(物理结构)、水(水文水资源、水质)、生物及社会服务功能四个准则层下15项指标项进行评价赋分,参照《四川省河流(湖库)健康评价指南》的赋分权重确定最终得分,相关报告及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程序报县级级河长审定,现将健康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2023河湖健康评价结果(21条河流结果).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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