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江县集州街道小鑫副食店行政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8 15:32信息来源: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量: 字号:


行政处罚对象

南江县集州街道小鑫副食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1********H2RU8N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南)文综罚字〔2024002

 

 

主要违法事实

南江县集州街道小鑫副食店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七第(一)项

行政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壹佰元整(100元)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南江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处罚决定时间

202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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