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4-06-04 17:44信息来源:房管局 浏览量: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积极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形势,进一步优化住房供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制定了《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进一步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规〔20243号)文件精神,并借鉴省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措施》

二、适用范围

南江县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文旅康养项目。

三、主要内容

《措施》主要从支持住房合理需求、推动商品房去库存、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12条相关措施。

(一)支持住房消费主要明确了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商业、车位)给予补贴的标准,补贴实施细则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促销通过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团购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推介促销,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等配套措施,助力房地产业扩需求、去库存、促销售。

(二)推行购房券安置模式。主要明确了县域内新的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以购房券形式实行安置

(三)支持存量商品房发展保障性住房主要明确了存量商品房、存量商业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及应享受的优惠政策,打通商品房向保障性住房转化的渠道。

(四)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主要明确了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明确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又提又贷”及“商转公”的申请条件,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扩面。

(五)优化土地利用管理。主要明确了新供土地中配建的、需无偿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不计容。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允许商业用房调整使用功能、存量商业用地调整一定比例为住宅用地、存量商住用地调整商住比例、土地分宗和分期验收。

(六)提升商品住房品质主要明确了鼓励打造高品质宜居住房、开展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预期,鼓励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七)优化商品房预售管理。主要明确了实行商品住宅预售价格申报管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销售情况适时调整。进一步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八)提高地下车位利用率。主要明确了提高地下车位利用率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收储闲置的地下车位,统一经营管理。

(九)落实金融支持政策主要明确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降低个人购房成本;稳妥化解房地产开发项目金融风险。

(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主要明确了从税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推行“交房即交证”、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处置方面,提出具体支持政策,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增强购房群众的信心。

(十一)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主要明确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机制、整治重点,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十二)强化要素保障。主要明确了奖补资金保障机制。

四、主要特点

(一)在购房补贴方面。对实施范围进行了优化,在县中心城区实施范围内扩大至文旅康养项目,为推动旅游发展。本次由购房补贴优化为购房装修补贴,兑现条件设定为在政策有效期内购买且取得不动产权证并装修入住,确保“房住不炒”;不限补贴对象,不限首套房或二套房,将购买商业用房纳入补贴范畴;住房装修补贴最高限额提升至3万元。

(二)在加大去库存力度方面。一是支持存量商品房发展保障性住房,盘活“保交楼”等存量商品房项目,实现“保交楼”和“保租房”双目标,推动住宅去库存二是统筹地面地下停车位配置、商业住宅错峰停车等,推动地下车位去库存,提高地下车位利用率

(三)在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要求以银行保函等替代预售资金保底金,或以可售商品房为预售资金保底金担保,最大程度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释放保底金用于工程建设,推动交房办证。

(五)在助企纾困方面。一是从税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等方面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二是在问题楼盘化解处置中,落实专门的内设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多个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推动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取得实效

五、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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