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丨《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12-14 11:09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现对《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务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规范和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保障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四川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川环办函〔2022〕243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已通过党政网和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公众充分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县人民政府十九届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职责分工、管理模式、管理内容、保障措施、监督考核和附则7个章节。

(一)第一章,总则。概述制定《办法》的目的、意义和依据,介绍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详细说明农村生活污水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含义和具体内容,明确了运维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

(二)第二章,职责分工。介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按照行业职能职责分别对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进行具体分工。明确乡镇(街道)应履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主体责任:落实设施运维管护费用、指导村(居)自筹运维资金,督促农村居民落实新建、改建住房的污水处理措施。

(三)第三章,管理模式。规定运维管理台账应记录的内容,要求不得擅自停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必要情况确需停运须及时向辖区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措施,限时完成问题处理。

(四)第四章,管理内容。详细介绍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具体内容:做好管网收集系统的巡查和处置、污水处理终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配套机电设备的检查。

(五)第五章,保障措施。提出乡镇(街道)自筹运维管理经费应遵循原则,按照不同处理模式对运维管理经费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

(六)第六章,监督考核。明确要求南江生态环境局应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

(七)第七章,附则。对本办法的解释权和执行日期进行说明。

三、有关要求

(一)《南江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本办法自2023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解读机构: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解 读 人:李刚

联系电话:0827-826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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