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夏康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16:22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量: 字号:

南府干〔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夏康晋同志为长赤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秦发庭同志为长赤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袁清平同志为长赤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夏志平同志为县实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博智同志为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红菊同志为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马平恩同志为县第四中学校长;

蔡佳益同志为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向自由同志为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志方同志为县小河职业中学校长;

周来东同志为县小河职业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颜邦辉同志长赤中学校长职务;

夏康晋同志长赤中学副校长职务;

夏志平同志长赤中学副校长职务;

蒋治人同志县实验中学校长职务;

曾建东同志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黄从荣同志县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韩万奎同志县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范永德同志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廷鹏同志县第四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  勇同志县小河职业中学校长职务;

胡绍荣同志县小河职业中学副校长职务;

马平恩同志大河中学校长职务。

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