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文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5 16:21 浏览量: 字号:

南府干〔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李文锋同志为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袁  宾同志为县公安局集州派出所所长;

岳云龙同志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李  陈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岳开彦同志为四川南江公用事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何  强同志为四川南江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琦同志为县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党建洪同志为县新材料产业链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杨学宏同志为县信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李  芳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王  海同志为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吴  涛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罗  勇同志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阳俊峰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刘  剑同志为四川鼎丰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张运涛同志为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6个月(2023年7月至2025年12月)。

免去:

刘  源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文锋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袁  宾同志县公安局沙河派出所所长职务;

岳开彦同志四川南江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何  强同志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国有企业相关人员请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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