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0:22 浏览量: 字号:

南府干〔20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南江县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

张  寻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唐  瑞同志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  英同志为县农村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茂林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梁  娟同志为县司法局光雾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  玲同志为县司法局关坝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石  锢同志为县司法局沙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钟  维同志为县司法局双流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青正鉴同志为县司法局八庙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仕东同志为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  璠同志为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东平同志为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免去:

何国亲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唐  力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李  明同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朝晖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严  涛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方卓先同志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廖东平同志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国有企业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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