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前公示 南委组公示〔2023〕1号

发布日期:2023-02-10 16:47 浏览量: 字号:

南委组公示〔2023〕1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张伟等6名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张  伟,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兼),拟任乡镇党委书记。

张  旭,男,汉族,1984年6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双流镇党委副书记,拟任乡镇人民政府正职。

吴晓婧,女,汉族,1983年4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下两镇党委副书记,拟任乡镇人民政府正职。

赵泉宗,男,汉族,1984年1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梁爱华,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党校大专,中共党员,现任县投资促进局党组成员 、项目策划中心主任,拟任县管事业单位正职(七级管理岗位)。

赵利军,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县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拟作为进一步使用人选。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827—12380(转3),8222441(传真)。

特此公示

                    中共南江县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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