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2024-03-26 14:49 来源: 团结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防疫工作,确保全年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目标实现,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将我乡2024年动物防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责任

过去一年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抓好动物防疫是夯实畜禽群体免疫基础,确保春夏季疫病高发季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重要举措。动物防疫工作季节性强,涉及面宽,时间紧,免疫的病种多,工作难度大,任务艰巨繁重,各村(居)民委员会、有关部门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动物防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动物防疫工作作为农民致富增收的重要保障来组织实施。各村(居)委要按照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落实好防疫工作的各项经费,防疫员劳务费,财政补贴防疫经费经考核后一次性发放。落实好动物防疫员,实行防疫员村聘、村用、村管的原则,组织专门的班子带领防疫员逐社、逐户开展防疫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疫苗、消毒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疫苗接收、登记、保管和发放工作,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指导规模场和村防疫员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对存栏数、免疫数、免疫疫苗种类、免疫时间、防疫员姓名等情况进行认真登记,做到准确无误,规范免疫过程管理。同时做好非洲猪瘟全覆盖排查。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动物防疫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对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狂犬病、羊小反刍兽疫实行全面免疫,要求做到五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应免尽免,全面到位不留死角,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达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同时加大狂犬病的免疫力度,农村犬免疫密度达85%以上,城乡犬免疫密度达95%以上,猪、牛、羊耳标佩戴率100%,免疫档案建立100%。同时加强免疫监管,强化种畜禽和规模化养殖场防疫管理,做好技术服务,保证免疫质量。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组织开展集中免疫。要组织开展集中强制免疫,春季集中免疫工作从31日至430日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从91日至1030日前全面完成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狂犬病等常见病、多发病的集中免疫工作。集中免疫期间防疫员要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其他人畜共患病感染传播。

(二)加强重大疫情监测处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活畜禽交易市场、畜禽贩运户、养殖密集区的动物疫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一旦发生动物疫情,特别是非洲猪瘟、禽流感疫情要迅速上报,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采取扑杀、消毒、隔离、封锁、紧急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依法处置,强制灭源,防止疫情传播和扩散。因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的动物,凭标识和免疫档案予以补偿,未接受免疫的养殖户不得享受任何补贴扶持政策。

四、加强监督,确保质量

各村(居)民委员会是防疫工作责任主体,实行村社保密度、防疫员保质量的双向管理、双轨运行工作责任制。乡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村干部对全乡六个村一个社区实行分片包干,防疫员劳务经费按考核分值进行兑现,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长吴达同志为组长,分管副乡长苗智文同志为副组长,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食安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各村村主任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层层抓落实,自上而下加强督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保质保量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对工作不力、动物免疫不到位和质量不合格的进行通报,造成疫情扩散或者引起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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