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团结乡加强主汛期农业领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团府发〔2023〕57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团结乡加强主汛期农业领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
团结乡加强主汛期农业领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
按照南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主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南农函〔2023〕44号),经研究决定,组织专人开展主汛期农业行业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深入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牢固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严格落实隐患宣传、预警、整治、责任等机制,聚焦防汛安全高风险区域、部位、时段,常态化开展主汛期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责任,推动防汛安全工作主动性,切实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在小、处置在早,真正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解决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一)建立排查队伍。团结乡成立以分管副乡长为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干部、各村干部为成员的专职排查队伍,组织开展主汛期农业行业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一落实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二)重点排查内容。排查队伍要聚焦农业行业农田设施、畜禽棚圈、棚室建筑、生产用房和农村沼气,养殖场特别是滩涂、低洼地的养殖场,渔业船舶(包括但不限于)等重点部位,以及上述区域、设施针对极端天气防大灾、防巨灾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
(三)集中排查时间。2023年7月5日至11日,开展为期7天的集中式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排查整治结束至汛期结束后,开展常态化隐患动态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联系人统计表(附件1),各村每月10日前上报农业行业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排查。团结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合各村干部共同开展好集中排查及动态排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面织牢主汛期防汛减灾“安全网”,确保团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细化工作措施,精准排查整治。排查组要按照“边查边改、分类施策”的原则,聚焦关键环节和薄弱短板,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方式,持续规范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移交、整改、监督、销号全过程管理,将“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贯穿汛期始终,务必确保隐患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采取“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销号。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排查组要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坚持“防大于治,防治结合”整体思路,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储备,确保出现汛情“调得出,用得上”。加强预警信息确认反馈,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进一步拓宽防汛知识宣传覆盖面,确保应知尽知,全面增强群众主动避险意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对各村自行业防汛安全动态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和指导,确保排查整改工作精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