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流程

2020-01-21 18:04 来源: 南江县团结乡人民政府 作者:团结乡人民政府

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二、协议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由业主填写《政府采购定标申请联系单》选择供应商;

4.由供应商提供报价单;

5.根据协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中标价;

6.出具中标通知书。

三、询价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制作询价单,发布招标公告;

4.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确定成交供应商,招投标中心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条件下,以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6.出具中标通知书。

四、竞争性谈判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

5.成立谈判小组,所需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

6.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确定成交供应商;

8.出具中标通知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

3.采购人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基础上协商;

4.供应商填写报价单;

5.确认,报监督科备案;

6.出具中标通知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