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门乡餐饮服务业“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10 12:45 来源: 南江县关门乡人民政府 作者:关门乡人民政府

各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现将《关门乡餐饮服务业“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与你们,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请认真督促遵照执行。
    关门乡餐饮服务业“明厨亮灶”工程 实施方案
    为促进辖乡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创新餐饮服务监管模式,督促餐饮经营者加强自律,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根据南食安委办[2017]3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乡实际,决定进一步在我乡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堂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宣传贯彻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新餐饮食品安全治理为抓手,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推动形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实施范围
    根据餐饮单位不同类别,我乡主要以学校食堂兼顾群众关切的餐饮场所、大众餐馆、工地民工食堂、单位食堂,全面覆盖街道和人口集中的农村聚居点为首选,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我乡2017年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的餐饮单位为1家。
开展“明厨亮灶”工作主要采取三种形式。
   (一)“隔断厨房”模式。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隔断矮墙(柜)将操作间与就餐场所隔开,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后厨加工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二)“视频厨房”模式。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加工制场所安装摄像设备,在就餐大厅显著位置安装显示屏,通过视屏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后厨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三)“透明厨房”模式。是指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后厨加工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
    三、餐饮经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模式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
    本辖区根据餐饮经营的业态、规模、厨房布局等实际情况,探索其他“明厨亮灶”形式。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认真推进。以乡长赵文平为组长,副乡长杜义先为副组长,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亲自安排部署“明厨亮灶”创建工程。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标准,严格时限,认真开展“明厨亮灶”改造工作,真正将其作为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
  (二)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由乡食药监分局对新开办或延续的重点餐饮服务单位,要求达到“明厨亮灶”的要求。二是与餐饮店单位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相结合。对开展了“明厨亮灶”工程的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等级评定的加分项目,由乡食药监管站鼓励和引导餐饮经营者按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标准,优化食品加工场所布局,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三是对部分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经营条件差,不主动开展“明厨亮灶”工作的餐饮服务单位,要重点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四是结合食品经营场所装修指导以及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工作,鼓励和引导经营者按照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标准,优化食品加工场所布局,落实“明厨亮灶”要求。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使餐饮服务单位,消费者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明厨亮灶”工作的内容、意义和目标,促进企业自律,提高社会监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明厨亮灶”工作拟建花名册
             
              关门乡“明厨亮灶”拟建花名册
名称 类别 地址 负责人
会君餐旅馆 热食类食品制售 关门乡红梅街 符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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