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09 15:50 来源: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作者:和平乡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附表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月1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http://222.208.163.7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平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江县和平青龙131号;邮编:636647;电话:0827-8517058

一、概述

2017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平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巴中市2017年政务公开目标任务分解表》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网格。信息公开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和实践检验。和平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完善了领导小组机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健全制度,公开落到实处。依据《条例》《办法》和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内容、办理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明确受理、登记、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责任。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公开信息平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采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三级公示栏公示、LED公示等形式发布,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84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21条;财政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43条;其他类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我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7年我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收费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2017年,我镇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投诉的相关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公开的事项都是通过逐级审批、严格把关,因此2017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落实职人员1名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项费用支出5000余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结合基层群众的需求实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强对群众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2.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工作。要求各村工作人员加强信息收集、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九、附表

 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年度统计表   
  2.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分项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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