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我镇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5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http://www.scnj.gov.cn/“南江县政务信息公开”县级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网页)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和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江县和平镇青龙街131号;邮编:636647;电话:0827-851705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抓好落实,及时、规范地公开我镇应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一)机构建设方面
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镇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党政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发布、归档等工作。
(二)信息公开方面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1条;“领导简介及分工”信息1条;“内设、直属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信息5条;“文件解读”信息3条;“规划计划”信息3条;“工作动态”信息17条;“统计数据”信息2条;“重要会议”信息10条;“人事信息”2条;“执法监督”信息2条;“公示公告”信息4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17条;“专项资金”信息2条;“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2条;“其他”信息1条;“服务”信息9条;“重大项目”信息2条;“应急管理”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信息1条;“依申请公开指引”信息1条;“其他”信息3条。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我镇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窗口。2019年,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三)规范便民服务中心运作
我们配套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公开办理事项和办事流程,印发办事指南,让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提供的服务和办理事项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我们加强对各村的指导监督,规范办事流程,使政务公开工作延伸至村,真正实现亲民、利民、便民、为民。今年,我镇民生大数据平台的投入使用极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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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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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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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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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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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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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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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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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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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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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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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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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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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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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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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反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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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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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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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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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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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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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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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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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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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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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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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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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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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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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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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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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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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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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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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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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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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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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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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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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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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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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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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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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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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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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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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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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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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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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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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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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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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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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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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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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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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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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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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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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存在着公开范围狭窄、公开时间滞后的问题;二是人员配备不足,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知尚浅。
(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加深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消除认识误区,更新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南江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