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南江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其中在本镇辖区范围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居民小区等单位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工作“四大分类”,“干、湿”分类。
二、生活垃圾分类
1.生活垃圾分类类型
(1)四大分类
①厨余垃圾(绿色垃圾桶):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②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废弃纸类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子电器、玻璃、木料等废旧物质。
③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是指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电池(充电、纽扣电池)、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油漆、溶剂、化学农药、消毒剂、胶片和相纸等物质。
④其他垃圾(橘黄色垃圾桶):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
(2)干湿二分类
①干垃圾(橘黄色垃圾桶):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包括卫生纸、纸巾、烟头、海鲜贝壳类等废弃物。
②湿垃圾(绿色垃圾桶):即厨余垃圾,收集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加工等活动产生的餐厨垃圾,居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集贸市场经营生鲜超市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有机、容易腐烂的物质。
三、运行模式
1.定好车辆
统一分类收运车辆配置要求和标识标牌喷涂到位,逐车建档,合理规划垃圾收运线路。
2.定时、定点收集
各村居每日产生的“干、湿”垃圾、村(社区)道路沿线垃圾由居民和各村(社区)环境整治工作人员参照分类标准送到村(社区)指定投放点投放。
3.定时、定点处理
收集的生活垃圾由镇政府专员定时定点运输到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理,确保垃圾及时处理,确保环境保持良好,确保点位保持干净,无垃圾溢出。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管理体制机制
1.在石滩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分管领导张娇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办环境治理干部张译丹负责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镇党委、政府工作计划、各级文明单位、绩效评比等考核内容。
(二)宣传活动
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大力报道垃圾分类重大意义、动态工作、经验成效等,通过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以及LED滚动播放等形式进行宣传普及。
(三)考核制度
建立考评通报机制,每月对辖区各村居、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考评不合格的村(社区)进行教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