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家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3-08-23 17:40 来源: 侯家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积极消除因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而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我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有序的应急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何东栩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副镇长蔡中园同志担任。成员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办、学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组成。负责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有效、顺利、及时地开展应急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治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指挥部可根据需要临时成立相应组织。

2、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辖区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送镇食安办备案。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实施分级控制,分级管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作出反应,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政策及处理办法;

2)镇政府下达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全面指挥、紧急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3)调动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治工作,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向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4、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作为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蔡中园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

2)提出应急处理建议和应急处理措施;

3)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批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4)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具体问题;

5)汇总报告事故情况;

6)负责向县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

5、专业组的组成及职责:

1)安全保卫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组织营救受害人员,保护第一现场;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的侦查、鉴定工作。责任人:周勇。

2)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迅速组织抢救队伍,紧急调用各类医药器材,指导急救人员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情况。责任人:何信元。

3)后勤保障组:由综合行政执法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经费和应急物资费用;根据事故情况指导协调事故发生地村居组织应急、器材、装备等物资,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责任人:易亮。

4)善后处理组:由事故所在村(社区)负责,主要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协调镇民政、保险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其家属安抚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进展情况。责任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5)事故调查组:由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责任人:蔡中园、易亮、伍泰平。

各专业组的参加部门由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确定。

6、指挥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定指挥长,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现场处置;

2)掌握现场全面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及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示;

4)安排上级领导视察事故现场的有关问题;

5)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二、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

1、事故的报告。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卫生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各村(社区)要建立有效运行报告系统,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

3、事故的通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事故可能波及到的乡镇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加强防范,减少损失。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1、应急预案启动前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抢救人员,控制事态的发展。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部立即投入工作,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及五个专业组按预案的职责要求,立即履行职责,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3、信息的发布。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报县政府有关部门。镇各有关部门可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管理部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发布正在处理之中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信息。

四、应急保障

1、镇卫生院和有关部门参与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大食品安全危害因素的监控与整改情况,参加对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指挥部派遣参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医务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进行综合评估,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和建议,为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救治网络,加强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与应急处理,消杀的储备和消毒工作。

4、物资保障。镇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供应。

5、信息保障。指挥部办公室健全日常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24小时畅通。
    五、本预案由镇食安办负责解释,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南江县侯家镇人民政府

                                             20232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